白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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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合同法》还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应具备两个特征:其一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其二必须是“客观的发生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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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单位:
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
职务:
律师
行业:
咨询/管理产业/法律/财会
现居:
山东
-
德州
简介:
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于2002年以优异成绩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2005年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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