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网络实名制立法在争议中不断前行


本网讯(通讯员 吴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使用,网络出现不良信息传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等危害,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铜须门"、"虐猫事件"、"周老虎"、"艳照门"事件、" 股市带头大哥事件"、" 厦门网络谣言事件"……无一不引发网上、网下的热烈争论。不久 前韩国明星崔真实自杀,再次暴露了网络匿名的弊端。

这些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但人们仍然记忆犹新!痛定思痛,人们对互联网匿名弊端的思考越来越深刻和迫切。事实上,社会各界对网络实名制的关注由来已久,许多互联网从业者和关注互联网发展的专业人士也一直对此不遗余力地进行呼吁和实践。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教授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说,"网络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有责任负责网络新闻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但是,网络信息的海量化和匿名性,破坏了传统媒体的范式:诚实和准确。"2004年价值中国网成立开始,就以倡导和实施全站实名制,成为中国第一家实名制网络媒体。同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实名制被正式写入方件。2005年,教育部将水木清华树立为高校BBS 向实名制平台转变的典型,个别论坛推出实名制。2006年6 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又提出《网络游戏实名制方案》。2007年8 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的、提倡网络实名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发布,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该公约……实名制正在一步步向我们走来。

价值中国网创始人林永青近年来一直大力倡导和实施网络实名制。他表示,现在中国的互联网络的一个明显缺陷就是,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一些人容易通过匿名,进行网络欺诈盗版侵权、恶意诽谤、伤害他人隐私权等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更为重要的,网络匿名将严重阻碍网络电子商务等网络经济的发展,这与中国经济的发展无益。经过改革开放30年,中国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几百年不遇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世界各国都在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活动、降低总体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中国拥有数量庞大的网民,互联网的应用水平应该通过规范管理不断提高。


林永青(右)和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左)在一起谈网络实名制立法

2008 年1月,价值中国网CEO 林永青和原北京仲裁委仲裁员高宏道律师一起起草了"网络实名制立法建议",并向人大相关立法部门提交了建议书;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向本届全国人大正式递交了网络实名制立法议案。网络实名制走上了征求立法的轨道。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对这份提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在2008年7月13日 对王晶代表提交的这份提案,进行了正式回复。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在答复中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实行也存在争论,主要的反对理由是"网络实名制"可能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妨碍个人隐私。对此,价值中国网创始人林永青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就社会责任而言,用匿名方式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既谈不上影响力,也容易造成责任缺失。"王晶代表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言论自由并不是允许随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容许任意诽谤、诬陷等违法犯罪,也不是制造和传播谣言的'自由'。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个人自由都以不侵害他人自由为限,都是以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限。"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其内在的一些特点决定了网络实名制的实施需要跨越法律、技术等等门槛。但毋庸置疑,不受约束的网络匿名必然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如在发布信息、发表评论时,匿名不仅使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受到怀疑,难以起到应有的信息传播作用,且往往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同时,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也指出,网络匿名可以隐藏网民身份信息、便于沟通交流,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确实是一种需要,不可忽视。如果完全实施网络实名制,将会损害网络的这些特殊功能。因而,合理确定网络匿名和实名的使用范围,是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关键;"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原文出处: http://www.gmw.cn/content/2008-11/26/content_8629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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