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偷税门”及可口可乐 “藏独”广告危机案点评
娃哈哈“偷税门”事件
事件评分(总分10分):
爆炸力:6分
传播力:8分
持续力:7分
破坏力:6分
总分:6.75分
事件回顾:
2007年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人举报,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涉嫌偷漏税数额高达近3亿元之巨。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2007年11月,杭州地税稽查局正式对此立案。
根据达能与宗庆后的银行账户往来凭证,自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开始至2006年,达能方面以“服务费”、境外子公司“奖励股”股利及股权回购名义,向宗庆后支付薪酬共计7100万美元。按照宗庆后的要求,这些资金分别被打进了宗庆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团原党委书记杜建英等4人在香港设立的银行账户。 1996年,达娃双方最初的合资框架为,达能与金加投资占合资公司51%股份,中方49%。从1999年起,娃哈哈实行以职工持股为主的国企改制,宗庆后获得娃哈哈集团29.4%的股份。以合资公司10年可分配利润60.34亿元计,从1999年到2006年的可分配利润约56亿余元。保守估计,娃哈哈集团至少可从中分到21.84亿元。 据宗庆后税案举报人透露,娃哈哈集团过去数年也进行了分红。宗庆后曾要求合资公司兑现2006年股东红利,以股权比例计,宗庆后可获利6亿元以上。
自偷漏税事件曝光以来,宗庆后本人并没有直面媒体回答这些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