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偷税门”及可口可乐 “藏独”广告危机案点评

作者:庞亚辉 | 原创 | 2008-05-18 18:17 | 投票

娃哈哈“偷税门”及可口可乐 “藏独”广告危机案点评

 

娃哈哈“偷税门”事件

事件评分(总分10分):

爆炸力:6

传播力:8

持续力:7

破坏力:6

总分:6.75

事件回顾:

20078月,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人举报,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涉嫌偷漏税数额高达近3亿元之巨。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督促杭州地税局查办。200711月,杭州地税稽查局正式对此立案。

根据达能与宗庆后的银行账户往来凭证,自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开始至2006年,达能方面以“服务费”、境外子公司“奖励股”股利及股权回购名义,向宗庆后支付薪酬共计7100万美元。按照宗庆后的要求,这些资金分别被打进了宗庆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团原党委书记杜建英等4人在香港设立的银行账户。 1996年,达娃双方最初的合资框架为,达能与金加投资占合资公司51%股份,中方49%。从1999年起,娃哈哈实行以职工持股为主的国企改制,宗庆后获得娃哈哈集团29.4%的股份。以合资公司10年可分配利润60.34亿元计,从1999年到2006年的可分配利润约56亿余元。保守估计,娃哈哈集团至少可从中分到21.84亿元。 据宗庆后税案举报人透露,娃哈哈集团过去数年也进行了分红。宗庆后曾要求合资公司兑现2006年股东红利,以股权比例计,宗庆后可获利6亿元以上。

自偷漏税事件曝光以来,宗庆后本人并没有直面媒体回答这些疑问。417,在达能娃哈哈之争法律研讨会上,君创业总裁、娃哈哈工会顾问李肃表示,完全是“达能设的陷阱”。 他们提出:达能与宗庆后1996年和2003年签订《服务协议》以及《奖励股协议》时,明确约定宗庆后对自己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利益,“负责在中国及其他地区的任何种类的税款、收费或征费”。李肃说,“的确是有约定,但达能每次支付时,都差了一块没有给宗庆后,然后秦鹏(达能中国区总裁)告诉宗庆后,已在新加坡帮他完税了。这导致宗庆后长期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每一笔都帮他上税了。” 李肃同时透露,当时秦鹏告诉他,多开几个账户,意在避税。按照李肃的说法,当时达能娃哈哈合作还处于蜜月期,双方这么口头一约定,宗庆后没缴税很正常。后来双方矛盾公之于众之后,宗庆后在一封公开信中称,自己是最廉价的CEO,收入只有3000欧元的月薪、10万欧元的年度补贴,外加合资公司年利润1%的奖金。达能于是成立逃税调查组,并放话要告宗庆后三宗罪:国有资产流失、商业贿赂和偷逃个人所得税,让宗庆后“在诉讼中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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