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只问×长不问书记之困惑

作者:吴育家 | 原创 | 2006-04-02 17:57 | 投票

2003年春天,非典疫情发生,因制度之僵化,政府疏于防患,疫情肆虐,祸及全国乃至香港等地区。迫于舆论压力,卫生部长及北京市长引咎辞职。三年匆匆过去,“问责风暴”因此而席卷全国,因重大事故频频曝光,有关官员难辞其咎,纷纷落马。                                       

 

诚然,问责制的逐步落实呈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可是,令人费解的是:在涉及数以千计的各级被问责官员中,绝大多数为政府官员,书记的名字极为鲜见。

 

众所周知,在同级党政官员中,党书记的权力、威慑力,影响力远非市长、县长,镇长可以比拟。从干部任用,项目上马,工程发包,没有书记点头拍板是行不通的。

 

我们也耳闻目睹一种现象,不管是文化教育卫生系统,还是工商税务金融部门;无论是校长教师院长医师,还是所长行长乃至一般职员(甚至一个中小学生获奖经验之谈),在他们一年一度的总结报表中,总要恭恭敬敬写上“一年来,在上级党委的关心领导下……”云云。

 

在各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中,把取得的成绩归于执政党的领导或许无可厚非,一介草民未敢妄加置评。而一个依法办事的基层单位,一个敬业爱岗的个体总是与党委扯上边,看似习以为常的事情,却折射出一种腐朽没落的文化现象。               

 

这种现象或许与口呼“我主英明”,“谢主隆恩”只有程度之别而没有本质之异。与其说是一种忠诚,不如说是一种虚伪与献媚。也许正是这种虚伪与献媚,铸造了一切谎言的思想基础;也许正是这种虚伪与献媚,使改革步履蹒跚,停滞不前。

 

党的书记及他所领导的常委会权力至广至大,影响至深至远,声望至高至尊亘古未有(这种丰厚的资源或许正是执政党推进改革的民意基础)。权力功劳是书记的,问责是市长、县长,镇长(其实副职居多)。这种问责制设计是否值得质疑?这种问责制设计是否应该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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