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品"应有多少品?

作者:曾自力 | 原创 | 2007-04-24 17:19 | 投票
  

  谈“人品”不能泛泛而谈,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人品”具体到底指的是什么?可能很多人嘴巴上讲不清楚,做起“人”来也是稀里糊涂的。

  看看西方的《圣经》,看看东方的《道德经》、《二十四孝》、《三字经》、《弟子规》和诸子之说,我们可以看出:东方和西方世界对“人品”的要求有很多相同之处。

  中国人推崇“仁、义、礼、智、信”。

  “仁”者“仁爱”也,这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观念,孔子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它要求人应该胸怀“博爱”之心,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亲爱。“仁,亲也。”《说文》;“仁者,情志好生爱人,故立字二人为仁。”《春初·元命苞》;“上下相亲谓之仁。”《礼记·经解》;“温良者,仁之本也。”《礼记·儒行》;“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韩非子·解老》;“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礼记·丧服四制》。

  “义”者“正义”也,这是中国古代又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行为观念。它要求人应该心怀“正义”之心,人与人之间应该和平共处。“義”是会意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仪仗”;“羊”表“祭牲”。本义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义固不杀人。”《墨子·公输》;“义不杀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引喻失义。”诸葛亮《出师表》;“度义而后动。”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义,坚持正义。)”宋·苏洵《六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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