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创新体系中政府职能定位的思考

作者:覃德美 | 原创 | 2007-06-16 11:16 | 投票
标签: 政府职能 创新体系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一个国家在全球经济竞争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取决于该国的国家创新能力与创新成果,因此,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进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为了人们的热门话题。一般人认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是要使企业成为科研的主体,这当然是对的,但关键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本人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政府。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企业只是执行国家政策的经济组织,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政府的正确决策,依赖于政府指导思想的正确,就像战争的胜利,固然需要战士的英勇战斗,但更需要统帅部的正确决策一样。

  首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需要政企分开,需要进行彻底的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企业彻底地民营化,企业要有进行战略战术的决策权,而不必事事请示政府。我国历来主张“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反对越级指挥,兵法说:“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为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现代管理学也认为有效的集权就是职责明确的分权。然而,长期以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都是由国有科技单位(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军事机构)和大专院校承担的,无论是项目投放还是资金资助几乎都绝对地以国家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为中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尽管出现了大量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它们中部分发展势头相当不错,但它们仍然难以被纳入政府部门、行业主导组织、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技术项目和资金的投放视野。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中,有人就主张政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应该重点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这实际上就是经济管理上的越级指挥。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政府好比是“君”,企业好比是“将”,只要企业使用该国货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就是该国的企业,政府对国民经济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其财政货币政策上。如果政府专注于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国有企业不是从市场上找到科技开发的动力,而是找政府,从而使得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不足,那我们就不过是在重复昨天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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