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审计厅第二党支部生活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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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部的一员,应该既参加党组的生活会,又参加支部的生活会。今天上午我在全厅干部大会和厅务会议上都讲了不少,但是我感到还有好多话该讲。就全厅范围来讲,这些年讲的也不少,但是有些问题还是时有发生。我们应当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治本的措施。同时,也要正确地估价我们的队伍状况,正确地估价我们工作的形势,正确地确定今后工作的思路,这些基本的方面还要把握好。最近,我们厅里根据当前的形势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在动员大会上我也讲了,这是很有必要的,是有针对性的。
在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在我们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委、省纪委对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非常重视。上午的会议上我也讲了,这对全党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同时这个规定也是在今后较长时期内起作用的一个禁止性的规定。它是针对近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掌握政策、划分政策界限这些方面一个有许多创新的具体化的规定。这表明了我们党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这些规定是对全党作的,对所有党员、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作的。既包括普通的党员、基层的干部,也包括高级领导干部。无论职务有多高,一旦触犯了党纪,都要受到纪律的追究。一旦触犯了国法,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大家已经看到了多年以来的很多实例。去年9月,中央对陈良宇同志的错误做出严肃的处理,采取了果断的措施。最近几年以来,由于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也不在个别了。由此可见,我们党和国家执行纪律和法律的力度是越来越大了。当然,还有一个方面,也说明腐败现象还在一定范围蔓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查处陈希同、成克杰,到处理陈良宇同志的问题,这些事例都一再地说明,在我们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成为实践,不管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如果出现了严重违反党纪、违反国家法律的问题,一样会受到追究。发生问题是令人痛心的,我们不希望看到干部犯错误,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犯错误。另外又看到一种好的现象,看到了一种进步。这就是,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都要追究,体现了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这是我们党的一种进步,国家的一种进步。大多数的党员、干部、人民群众都希望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不断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