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与挑战
──当前审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
我国的审计工作即将迎来25岁的生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审计日益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一个话题,审计工作的作用,正在由经济领域扩大到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审计工作面临不断发展的良好机遇。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审计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必将有力地促进审计工作新的发展。
一、努力破解审计任务日益繁重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尖锐矛盾。
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我国审计机关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审计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技术手段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审计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不仅经济总量的扩张大大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种种复杂因素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机关增加了相当于原有工作任务一倍左右的工作量,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的力量非但未能与任务的扩展同步增强,反而在历次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中与其他机构一律对待,被大幅度精减,原有的矛盾更为突出。为了缓解矛盾,“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成为过去长达十年时间里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收到了较好效果。我认为,一方面,在当时的情况下,面对力量不足的现实,只能作出这样的选择,包括今后一定的阶段,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另一方面,抓重点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在任何情况下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随着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我们对审计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应当不断深化。
行政执法行为一旦失去刚性的约束,随意性就是不可避免的。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导致一种严重的后果:审计范围可大可小,对某一些单位审计不审计都行,审计监督的范围实际上被大大缩小,审计监督的职能大为削弱。据统计,我省目前由省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每年仅能审计三分之一,全省二、三级预算单位每年只能审计10%。这种状况,既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也给财政经济带来一些无形的损失。突出重点,主要应当表现为对重点问题多下功夫,但决不是说,对普遍存在的未列为重点的问题就可以搁置和拖延。加强及时的全面的审计无疑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减少损失,反之,就会是另一种效果。失去监督的单位、部门和领域,发生问题是必然的。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监督制度,应当不断完善和加强,而不能长期处于一种力不从心的状态。审计法对审计的范围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职能和任务对审计机关的力量予以合理配置,使之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进一步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由于力量不足导致许多被审计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审计,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的状况。应当通过制定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方式,对审计的范围、方式以及完成任务所需条件的保障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在深化依法审计、依法行政和实现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必须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