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问题由来已久,这个问题必须与个性化问题联系起来看才有意义。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而个性化的本质是价值不可通约,二者是两极对立的关系;虚拟货币则是对不可通约价值进行一般等价化,是矛盾两极的对立统一。
与十年前相比,这个问题的研究背景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在《21世纪网络生存术》中专门研究虚拟货币的一章中,采用的还是半个世纪前英国拉德克利夫报告中关于流动性的预见性观点,从信息的角度解释虚拟货币;近十年来,随着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出现,特别是互联网上电子业务的实践、包括游戏虚拟货币实践的发展,虚拟货币研究的实证基础,已经越来越从流动性问题转向了信息和个性化问题。
虚拟货币的本质
其实,“虚拟”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鉴于问题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发点上,需要站得更高。货币问题是现代性范畴的问题,虚拟货币问题则是后现代性范畴的问题。它们之间并不共享同一基础范式。而正是范式的差异,而非虚拟现象,导致了二者的不同。
第一个特点:价值形成机制不同。
一般货币与虚拟货币的价值基础不同,前者代表效用,后者代表价值。
从行为经济学的观点推导,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它所“等”之“价”,语言上虽称为价值,但实际上是指效用。而虚拟货币代表的不是一般等“价”之“效”,而是价值本身。
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在另一种说法中,也可称为信息货币。它们的共性在于都是对不确定性价值、相对价值进行表示的符号。这样说的时候,货币的传统含义已经被突破了。原有含义的货币,只能是新的更广义货币的一个特例。货币既可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符号,也可以作为相对化价值集的符号。
第二个特点:货币决定机制不同。
一般货币由央行决定,虚拟货币由个人决定。一般货币的主权在共和体中心;虚拟货币的主权在分布式的个体节点。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一般货币是虚拟货币的一个特例。这种特例的特殊点在于:第一,参照点不变。因此,价值从一个集被特化为一个可通约的值,当参照点不变时,价值等同于效用;第二,效用相对于参照点的得失不变。这意味着,参照点所拥有的值,是一个稳定的理性值、均衡值。在理性经济中,参照点也可能不变,但仍是一个散集。其不同在于这个散集中的每一个点(实际成交价)都是不稳定的,只有均衡值是稳定的;但在虚拟货币的价值集中,每一个点都可能是稳定的,相反是那个理性均衡值可能是不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