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普遍幸福主义新文化
---创建中国新文化座谈会第二次会议在京举行
真正具有实质性的问题是:普遍幸福主义究竟好不好?究竟是否具有现实性?
普遍幸福主义渊远流长,中外普遍幸福主义的学术思想也很丰厚,但在普遍幸福主义的元理论方面的研究却还很不够,时至今日,世界上仍然没有一本堪称普遍幸福主义元理论的系统的理论著作问世。
1999年,我首次讲到了普遍幸福主义和新社会主义。 2004年,我以“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一命题为基础,比较系统地展开了研究,并撰写和出版了《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一书。
严格说来,现在摆在各位面前的这篇论文,才是我在普遍幸福主义元理论方面的第一篇比较深入系统的学术论文。
我的基本思路,是以一般人本主义为起点,经过善本主义和一般幸福主义这两个环节,进而达到普遍幸福主义。
(一)关于一般人本主义。
普遍幸福主义属于人本主义范畴,普遍幸福主义理论的基础和起点是一般人本主义。人本主义就是以人的本性为本位,反对官本位、金本位、物本位等各种异化现象。以人为本,才能有人生幸福。
(二)关于善本主义。
人性本身有善性和恶性之分。人本主义不应以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应以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就是善本主义。
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简要地说,善就是利,恶就是害。利是幸福的源泉,害则是痛苦的来源。所以说,善本主义实际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一种基础性的内容。
普遍幸福主义既不是利他主义,也不是利已主义,而是利他利已相结合之主义。从这个观点来看,要求十亿人民都毫不利已,实际是一种最大的恶。但反过来宣扬“人性唯私”,推崇“丛林法则”,以至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自然也是一种最大的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