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认知与行为模式
顾自安
(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社会心理学认为,作为人类心理的一种基本倾向,模仿在社会制度中的运作体现在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互动和群体间的互动中。模仿是社会心理学中群体与互动理论的核心概念。模仿反映群体间与群体内部的构成单位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因此,要进一步理解模仿就必须分析群体及其互动关系。
(一)群体认知
布尔盖斯(Burgess,1929)将群体定义为若干互动的具有特定人格的个体集合。[1]纽卡布(Newcomb,1950)则指出,群体由两个以上的的个体组成,他们相互分享有关特定事物的规范并彼此扮演密切制约的社会角色。萨根特和威廉森(Sargent and Williamson,1966)[2]则认为,从最简单的仅包含两个人在内的“两个组合”,到复杂的拥有数百万人口的民族都属于群体的范畴。 群体,因此可界定为一些个体的集合体,这些个体把其自身视为同一社会范畴的成员,并在对自身的这种共同界定中共享一些情感共识,以及在有关其群体和群体成员身份的评价上,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共识[3]。群体成员,也许共享某种工具主义和客观主义的特征,如共同目标、共同命运、由地位和角色关系所构成的正式或内隐的社会结构,甚至还有面对面的互动,但它们都不是群体界定的核心特质。在这个意义上,群体的界定以及群体成员资格的获得,是内群自我界定和外群的社会界定交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外群社会界定的导入而引发的共识性的社会评价,使群体自我界定的主观意义,具有客观内涵。群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群体成员把自身理解为群体中的一分子,并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并且,这种身份归属有基本的社会共识,亦即至少有一个他人表示认可。不同群体或社会范畴的实体性的程度,亦即群体或社会范畴可觉知的群体性的程度,相互有别。[4]
社会认知学者认为,群体成员的类同性、相似性、共同命运(这些属于充分条件),以及对共同的隶属身份的感知差异,是群体实体性的一种度量指标[5]。群体实体性,对于目标群体的社会信息加工、群体边界的维系和群体成员的社会认同,具有重要意义。高实体性的群体,会被感知为真实的社会实在,而不是社会建构;它所勾画的群体边界,会更为牢固;而群体成员的认同感和隶属感,会更为强烈;而其所负荷的认知、情感、价值意蕴,也会更为显著。应该强调的是,群体实体性,并不是凝固的,在不同的时空场景中,会有不同的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