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 触目惊心!!!
作者:孙四秒 |
转载自Carpe Diem |
2005-12-15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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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应该如何评价中国的学术腐败
在2003年底到互联网上用GOOGLE检索 “学术腐败” 四个字,总共有17200个中文网页含有这个词条,其中87%是简体中文网页,说明它们绝大多数与中国大陆有关。这个数字(17200)是“政治腐败” 的1.6倍(10700网页),“官僚腐败” 的5.9倍(2900网页),“经济腐败” 的9.1倍(1890网页)。这些数字当然不能说明中国的学术腐败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更严重,危害更大,但至少能够说明它的普遍程度,它的影响。
那么,中国的学术腐败到底有多么严重呢?应该说,中国的学术界本身对此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估计。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学术腐败现象非常普遍,危害十分严重;另一种观点则一边不得不承认学术腐败的存在,一边却又大声呼吁“不要夸大‘学术腐败’”,“学术腐败”不能与“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相提并论。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就在2002年3月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说:“学术腐败问题,实质上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不良风气在大学校园、科研机关的反映”。他还说:“学术界、科学界本是社会公认的一方净土,社会公众对这方净土的纯净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在社会转型期,这方净土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备受社会公众关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夸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无疑不利于学术界、科学界的健康发展。”(奚彬、翟伟:人大代表呼吁:不要夸大“学术腐败”)。换句话说就是,这些人认为,学术腐败是时代的产物,学术界是被社会污染了,并且污染的程度被夸大了。这个观点刚一露面就到了质疑。有人问道:学术腐败为什么不能与其它腐败相提并论,难道腐败还有三六九等?(田畔:评《不要夸大“学术腐败”》——兼与李浩诸教授商榷)。有人指出,学术腐败与吏治腐败、经济腐败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其危害则比后两者更大。(邹辉:学术腐败能否与经济腐败相提并论?)。
也许是感到自己“不要夸大学术腐败”的呼吁没有得到足够的回应,2003年初,这些“低估派”又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出面,再次向社会呼吁:“中国对学术界存在的不良现象,可按国际通行的说法,称之为学术界的不端行为或不良行为比较恰当”。(孙自法:科协呼吁改称“学术腐败”为学术不端或不良行为)。有趣的是,在这个呼吁中,他们重弹“学术界、科学界本是社会公认的一方净土”老调,只不过把“在社会转型期”改成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其要点还是在说,学术界“这方净土”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出了“一些问题”,不值得大惊小怪。与一年前不同,中国科协的这个呼吁在舆论界激起极为强烈的反响,绝大多数人对这个观点给予严厉批判。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用‘不端行为或不良行为’来描写形容这样的腐败,就如同把一股翻江倒海的恶潮形容为一滴污水、把一阵摇天撼地的狂风诠释成一缕浊气。……中国学术腐败的严重性不仅没有被夸大,恰恰相反,是被大大地低估了。”(亦明:是学术腐败,是学术邪恶,是学术犯罪,而不是别的)。这篇文章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和赞同。(亦明:中国的人民网和北大的三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