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推出解决贫困学生的政策与措施,诸如希望工程、助学贷款、社会救助、企业资助等等。但是,有关贫困学生的报道却从出不穷,始终不绝于媒体。为什么?
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国家货币职能的认知和管理不到位。
货币有一个基本社会职能是统筹人的自然生命力,保障人在生命周期内生命利益与生命成本的均衡。
人的自然生命力是指人的生存能力,即生命成本耗费与获取相应生命利益的比值。在人的一生中,随着出生、成长、成熟、衰老呈正态分布曲线。也就是说,人在出生、成长和衰老阶段,不能以自身的生命成本耗费获取相应的利益需求,而在成熟阶段,以正常的生命成本耗费可获取数倍于自身所需的生命利益。
人的自然生命力不能存储、不能预支、不能失而复得。但是货币即可储存、又可预支、还可以失而复得。因此,用货币来统筹人的自然生命力的缺陷,是人类文明的创举,是货币不可或缺的社会职能之一,是政府管好货币,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最基本的无差异公共利益需求之一。
具体实施方法应该是:当一个公民在生命成熟期进入社会分工的职业岗位时,政府应当责成企业或者他自己为其提取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家庭生育保险金,用货币的社会特性,将生命成熟期必要的生命成本耗费所获取的数倍于自身生命利益需求的生命利益存储起来,保障其生命衰老阶段的生命利益需求和其结婚后孩子出生、成长期的生命利益需求(或者说是个人出生、成长期其所预支的生命利益)。养老保险金是从退休期开始逐步领取。家庭生育保险金的领取,由四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决定的四个用途,包括孩子未成年时父母故去、离异、失去劳动力时逐步领取到孩子18岁成年期,以及父母健在孩子成年后创业或结婚时一次性领取,形成良性循环。
只有当政府用这种方法管理国家的货币时,既实现了货币的社会职能,又从根本上杜绝了每一个可能出现的贫困学生,消除了社会不和谐的根源之一。
对货币职能的重新认知,出自生命自身功能价值及生存发展规律法则制约下,人类社会生存发展规律:
生命利益 – 生命成本 = 健康、长寿(1)自然规律
社会利益 – 社会成本 = 利润、财富(2)社会规律
及最小成本生存法则。不仅如此,遵循和运用人类社会生存规律法则,一切社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
附:真诚希望广交朋友,共同探究,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