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捐赠用途,也必须明确用于“业务用房 建设,设备购买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奖学金等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另外,捐款只能以单位的名义,不能以科室或个人的名义。捐赠还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 同时,捐赠的资金和物资都必须接受财务审核,要看它是不是公益性质,是不是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
另外,王大方强调,即便是捐给个人的资金,也要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同时,医院接受捐赠时,还必须与捐赠赞助人签订合同。这一规定的作用是进一步明确目的,“必须保证捐出来的钱、物是用在特定的范围,若是超出了赞助的需要,还将用在类似的用途上。”
记者手记
院长“代理人”身份亟待改变
■江沂
事实上,关于商业贿赂,我们已经谈了很多很多,但某些看似不相关的数据还能让我们看得更远。2005年,全国医院的资产总额目前达到5838亿元,比 2004年增长了14%;固定资产是4000多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18%。固定资产当中,房屋设备近年来都是以16%~17%的速度在增长。但是快 速增长的同时,医院的负债问题相当突出,2005年,我国医院总的资产负债率是26%,长期负债达到了350亿元,其中城市医院负债率比县医院高,达到 200多亿元,而县医院也负债约100亿元,卫生院负债30亿元。医院的负债大部分用于建房、买设备,改善条件、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的投资大部分是贷 款而来。与医院资产总额、固定资产不断增长的趋势一样,医院的负债近年来也呈持续增长的势头。
分析我国医院2001~2005年的负债情况,整体的趋势是负债率、负债额都在持续上升。数据综合显示,医疗机构的收支近年来增长速度都是16% ~17%,这个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综合医院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同步增长,甚至很多医院的支出大大高于收 入。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虽然众多的公立医院收支相抵以后都没有太多剩余的钱,但院长手中有支配权,医院在高收入、高支出的过程当中,个人收益也在增加, 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对医生来说并没有动力。院长的景况就是经济学上所说的“代理人”,虽然他不是医院的产权所有人,但是他手握支配权,选择了高收入、高支 出的发展模式对其而言几乎是身不由己,因为代理人只能通过这种模式分到一些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