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穷民”的税收政策将使中国衰败(马宇)
数据表明,国家的腰包又鼓了许多: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度增长20%。相比大约9.9%的GDP增长速度,税收增长如此高速引起了国人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员称,从税收增长结构、GDP增长结构、价格、进出口、征管等方面分析,税收增速并不高。
而2005年我国宏观税负达到17.5%左右,比“十五”期间的平均12.1%提高了5.4个百分点。税收专家也说不高,并表示“更加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应在20%-25%之间。
对于税务总局官员的解释和税收专家的观点,笔者以为,他们回避了两个根本性问题:相比国民收入增速,税收增速高不高?相比国民福利水平,我国税负水平高不高?因为这两个问题不搞清楚,单说税收增速高不高、税负水平高不高毫无意义。
首先,我想先讨论一下国民财富分配与社会发展的问题。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律:国家(表现为君主或政府)和国民在社会总财富中的分配比例,与国家兴衰密切相关。国家兴旺发达的时候,往往是国民获得社会财富比例最高的时候;国家堕落衰败,却往往是国家获得社会财富最多的时候。也就是说,国运兴衰与国家收入负相关,与国民收入正相关。而在很多情况下,两者又往往互为因果。虽然由于数据资料的缺乏,我们无法对此做出更为精确的量化分析,但有关历史记录仍可以给我们一个清晰的认识:国泰民安时多半轻徭薄赋,王朝动荡时往往横征暴敛。
而这个规律,在我国最近50多年的历史中,也有清楚体现。最初的30年,社会财富的分配重心是国家,也俗称“先生产后吃饭”,所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几十年没有提高,中间甚至出现大幅下降。1978年,我国的税负水平竟然高达37%。但降低国民财富分配比例,甚至牺牲国民福利并没有换来相应的国家强大。所以,改革开放除了政治上的拨乱反正,经济方面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就是提高国民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例。1980年前后实行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连续几次提高职工工资,使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而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极为明显,短短几年时间解决了多少年没有解决的吃饭问题,并使国民经济迈上了高速发展的健康轨道。
但1990年代中期以后,我们的政策取向有了某些改变。在强调加强中央财政的指导思想下,国民财富的分配比例再次发生了显著变化。看看有关数据: 1980-1994年,国家财政收入由1085.2亿元增加到5218.1亿元,增长了380.8%;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由762元增加到4510元,增加了491.9%。这时期国民在社会财富中的分配比例是上升的。而1995-2002年,国家财政收入由6242.2亿元增加到18914亿元,增长了203%;税收由6038.04亿元增加到17003.58亿元,增长了181.6%;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893元增加到7703元,仅增长9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578元增加到2476元,仅增长56.9%。国民收入增长远低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意味着这一时期国民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例再次转为下降。而这种状况,近年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为严重:2003年国家财政收入21691亿元,增长14.7%,税收20461亿元,增长20.3%,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农民收入增长4.3%;2004年国家财政收入26356亿元,增长21.5%,税收收入25718亿元,增长25.7%,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7%,农民收入增长6.8%;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预计突破30000亿元,增长15%以上,税收30866亿元,增长20%,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6%,农民收入增长6.2%。国民收入增长都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更大大低于国家财政和税收收入的增长,国民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例进一步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