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多年来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和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无论如何解释都不是一个正常与合理的现象。考虑到我国现时的发展阶段等情况,国家在国民财富分配中的比例持续快速上升就更加令人担忧。
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税负低(多为20%左右),放水养鱼,藏利于民,更利于社会发展;发达国家税负高,因为有相对良好的制度约束,可以通过高福利还利于民和促进社会公平(即使如此,也引起了很多问题,在此不谈)。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为17.5%,低于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如发达国家多半在30%左右。但这样的比较是有明显错误的,如前所述,首先是因为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等国家在我们这个发展阶段时一直实行低税负政策,税负远比我们现在低;其次,我国税收和其他国家的税收统计口径不一样,比如企业缴的职工社会保障金,我们就没有统计在税收中。据了解,我国职工社会保障金虽然各地收取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占职工工资的15%左右,应是一个庞大数目。而更加不一样的是,我国还有名目众多的“费”。而很多情况下,税是软的,可偷可逃可漏;费却是硬的,不缴不行。这似乎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有关部门和专家一个劲地强调税负不高,而企业却普遍痛感税负过重的原因。
一项国际研究或可供参考。2005年美国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杂志《福布斯》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仅次于法国,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福布斯》“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调查,研究了世界52个国家及地区雇主及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所用指标有5个,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富税、雇主及雇员社会保障金及销售税。调查显示,我国在上述5个指标中,除了“雇员社保金”高于首位的法国外,其余指数均低于法国,总指数为160,高于比利时、瑞典、意大利等发达国家。
此外,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是:税收是干什么的?应该怎么用?通观世界上的高税负国家,同时也是高福利国家,如北欧国家。而我国情况却有根本不同,多半用于行政经费和项目投资。而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已经被多年的实践证明“取之于民易,用之于民难”。不可否认,我国至今仍未有效解决税收的合理、规范、透明使用的问题,因此大大降低了税收的使用效益,浪费了宝贵的国民资源,并衍生出了机构臃肿、腐败蔓延、公平扭曲等等问题,加重了体制弊病。而真正需要国家投入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础科研等方面,却长期资金不足。很明显,该投入的却投入不足,绝不是因为国家财政收入少而有心无力,需要靠增加税收来解决,而是一个制度约束问题。
税收问题根本上说来是国民财富分配问题。先富国,还是先富民,是一个根本性的治国方略问题,是决定性的发展路径问题。而税收政策设计,是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也是具体体现。我们应该本着富民为先的原则,对现行税制进行根本性改革,降低总体税负水平,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民收入和消费能力,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使富民强国步入良性循环。否则,税收的高速增长不但不能强国,反而可能侵蚀国家发展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