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的创意、投放与监测

作者:吕春江 | 原创 | 2006-04-21 13:17 | 投票
标签: 网络广告 
  目前全球通行的互联网广告计费标准,就是这种保证广告曝光次数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位是大家熟悉的每千人成本(CPM),就是说,网络媒体以每千人次的广告曝光次数来报价给广告主,广告主可以依据自己市场活动的需要和预算的多少,来决定广告需要被刊出的次数。

  举例说明, 新浪网的banner报价是每千人成本为200元,客户的预算为1万元,那我们可以在新浪网投放多少次广告呢?1万元除以每千人次200元,广告可有5万次的广告曝光次数。新浪网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使这个广告能达到5万次的曝光次数。

  从另一个角度来计算,如果客户觉得,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推广活动必须有50万人次的广告接触才有效果,那么,新浪网就要保证广告曝光50万次,在 CPM为200元的情形下,广告主则需准备10万元的广告预算。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CPM的计费方式,去计算广告在有限预算下的曝光次数,或者,在决定网络广告活动目标后拟定广告预算,让网络媒体来保证我们广告的曝光次数,这样,我们就能确定花费的每一分钱都让广告露了脸。

  由于网络广告非常精确,您就可以按照您的广告目标来制定投放计划。举例说,我们这此促销要打知名度,希望有100万人次能在短时间内看得到我的广告,那么,只要挑选浏览量高的大型门户网站,按照这个次数投放就可以了。我们可以选择新浪网、搜狐、中文雅虎等大型网站各购买20万次的投放,在一些中型网站各购买10万次,基本上能够达到高覆盖、而且快速达到提升知名度的目标。

  在制定传统媒介广告计划的时候有一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广告是不是针对我们的目标消费者做了,否则就是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一原则在网络媒介上同样适用,甚至比传统媒体更需要应用。网络是个分众的媒体。它的分类比传统媒介要细致得多。我们要帮助客户,通过一个网站的属性,或者在一个综合网站的特定单元(如 搜索引擎网站中的某一特定类目)找到目标消费群。

  我们下面来举一些例子。

  视听产品,象DVD、DISCMAN的广告,不一定要出现在搜索型门户网站的首页,但是应该出现在娱乐、音乐类搜索分类的网页上;我们为医院制定网站推广计划,它就无需出现在大型综合门户的主页面广告位上,它应该出现在健康医药类搜索导航的网页的显著位置;可口可乐、七喜,美年达,可以到流行音乐网站找到年轻族群;博士伦隐性眼镜和护理产品可以到大学网站上做广告;航空公司可以到搜索引擎网站中的旅游单元,找到想出国的网民。

  和传统媒体不一样的是,网络媒体可以帮广告主更准确的找到最确切的目标消费群。有的时候,广告主为求知名度和门面上的形象,总会要求刊在网站首页的位置,以为这个位置流量最多,是最多人看的地方,刊在这样的位置不会错。但事实上,就一个综合性或寻引擎一类的门户网站,首页的访问人次虽然很多,却不见得能真正接触您最想要的目标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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