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民主监督”的思考

作者:李崇军 | 原创 | 2007-11-22 11:45 | 投票
  
  主题思想:搞好民主监督是政治的一件大事,如何才能搞好民主监督?本文进行了一些探讨,提出了搞好“党内民主监督”、“行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作者:李崇军

  [正文]民主监督,就是采取民主的方式实施的监督行为。目前,我国的民主进程是积极、健康的,尤其是民主的监督形式越来越多,如有“民主集中制”、“人大代表选举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民主评估制”、“民主听证制”和“民主考评制”等形式,其中的“人大代表选举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是我国特有的政治民主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强化了民主监督。民主监督往往与专制、专横、专断等行为相对立,如果领导者、管理者或监督者在领导、管理或监督工作中是采取专断、专横或专断等行为对待人和事,那么在其行为中必然缺乏民主监督,一方面会使这样的领导者、管理者或监督者滥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就必然会出现一些权力腐败问题;另一方面会使领导对象、管理对象或监督对象出现不满情绪、敌视心理或对抗行为,从而会给领导、管理或监督工作带来一些麻烦或问题。因此,我们为了减少或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就应当积极、主动采取民主监督的形式搞好监督工作。

  第一节搞好党内民主监督

  我们党在民主监督上有光荣传统,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党始终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和各党派的监督。目前,我们党内监督走上了法制化道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监督法规。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内监督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内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为此,我们党要继续搞好党内民主监督。

  一、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强化监督。我们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制定严格决策程序,在决策中要有监督机制,在班子内的专职监督者(纪委书记)对决策有审查权、备案权和一票否定权,对其监督有效的,首先要奖励专职监督者(纪委书记),其次要奖励主要领导干部,相反,对其监督失职的,要主要追究专职监督者(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其次要追究主要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或被监督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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