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应向企业倾斜

作者:冯梦云 | 原创 | 2007-11-29 10:39 | 投票
  再说国际接轨,某华侨走遍了大半个地球。在中国国企中干了20年,在阿根廷私企白手起家干了20年。现在退休在家享福。48名职工不叫他老板叫老爸。他挥拳打过工人,在2000年的经济危机中,与工人持棒与劫匪暴民博斗保卫工厂。一个暴徒用铁铲从后面劈向他的头时,就是被他打过的青工,用肩和一只塑料箱为他扛了这一铲。后来去医院在肩背处缝合7针,鲜血把内裤都染红了!他打他时,他还叫他老爸。为他扛了一铲,还说,是他让他成了一个有用的人!这小子18岁跟着企业,没爹没娘(秘鲁人),吸毒喝酒,屡教不改。开除了他,他又来缠工厂,保证不再吸毒。工厂收留了他,毒性不改又吸,被老板当场抓住,老板怒火烧心,给了他一记上勾拳,把牙打肿了,毒也戒掉了!

  在工厂里,他执行的就是自立的企业法,把阿根廷的<<劳工法>>放在厕所抹屁股!因为不用阿藉工人。

  国际上德国劳工法比较好。最好的一点是职工找新工作,必须有前任老板的推荐信。中国叫“投卷”。智利军人总统皮诺切尔用10年时间建立了一套德国劳工法,把推荐信提高到职工档案列于工人社会福利号下,不要新雇主去核对调查,打开电脑输入工号就清清楚楚。智利人戏之曰:“上黑名单。”对职工管理很有效。当然对一些天生的劳改犯没什么用,他们只好自立家业,反而成了大器。智利的德式劳工法使智利改革开放如虎添翼,成为南美第一强国,唯一不发生危机的拉美国家。本地工人就业率特高。因为爱惜‘档案的清白’,企业乐意高价聘用。200万秘鲁廉价劳工,无人肯用,在智利首都造成混乱。因为他们不肯遵守德式劳工法,没有信用。相反,100多万秘鲁劳工,被阿根廷企业高价聘用,为什么?不遵守阿式劳工法所致。

  美国加拿大和北欧福利国家,则把工人弱势群体的救援职能挑了起来。凭老板的开除信去领一份很好的失业救助金。华侨,尤其是大陆人,大多数的人靠这种失业金过小康日子(必须有定居证)再偷偷摸摸地去打一份黑工。所以黄种人中,学历低的人很难办成定居证。这是被人认为骗钱的不道德行为。可见,西方发达国家的法与职能是分得很清楚的。

  <<劳动合同法>>关系着企业的存亡和战斗力,应由企业大师参与制定解释。律师只是对法的执行监督,千万不能让他们参与制定。在执法过程之中,这一群体是最不公正的自私自利的混混。

  企业是国家之本。不维护它就会国破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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