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有机均衡市场论第一卷(即将出版)
在结束本书前,我们最后来探讨一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这个话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极少有人出书讨论,我也是本着负责的态度,在这里“节外生枝”。按照有机均衡市场理论,国家政府承担的是有机均衡市场体系的制度成本和信息成本,国家一系列的制度行为都是为了保障有机均衡市场正常的运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追求的就是如何使得有机均衡市场体系中的生产成本、制度成本、信息成本的总和最低,或者说国家应该如何分配总劳动资源,达到“马歇尔最优”,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改革尚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中国相关制度成本偏高,主要体现在委托代理成本很高。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实现个人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由于政府官员是实行层层委托代理的(或者说是层层委任的),因此就出现了越往下层,违背民意甚至是违法乱纪的现象就越严重,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如何降低政府的委托代理成本呢?由于政府机关不是产业,因此它不可能像教育一样通过产业化来降低其委托代理成本。我建议降低政府委托代理成本的方法就是缩短委托代理途径,引入竞争激励和竞争约束机制。
我们先来简单的评价一下美国的民主制度,美国实施的是直选和普选制度,各级政府直接对选民负责,委托者是选民,代理者是各级政府,因此直选和普选其委托代理途径是最低的,中国政府的各级官员大多是由政府层层委任的,最初委托者虽然是选民,代理者仍然是各级政府官员,但是由于是层层委托代理制度,他们并不直接对最初委托者负责,他们只对上一级的官员负责,结果他们高高在上,只是一味的迎合上一级官员的需要,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然而他们对真正的委托者——人民的民意却充耳不闻,甚至做出许多违背民意的事情(即便他们的上一级官员是人民最直接的委托者)。委托代理途径越长,其委托代理成本就越高,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直选和普选出来的官员直接对选民负责,他们必须聆听民意,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直选和普选可以缩短委托代理途径,能够有效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美国是典型的实施两党轮流执政的国家,不同的党派有着很强的利益分化机制,即党派之间的利益是对立的,一个当政,另一个必然在野。较强的利益分化机制迫使党派之间互相竞争,由此美国的政党制度就引入了竞争激励和竞争约束机制,所谓竞争激励机制就是指由于存在着党派之间的竞争,为获得更多的选票,为获取选举胜利,各党不得不认真聆听不同阶层的民意,权衡再三后从中选取它认为可以获得最多选票的未来执政方案,这些执政方案或者说政治承诺代表了多数选民的利益,这样将大大提高政党未来的执政业绩和执政效率,这就是竞争带来的激励作用。竞争约束机制就是指由于政党为了要赢得选举,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直接打压竞争对手,指出竞争对手存在的问题,或者是执政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借以引起选民对竞争对手的不信任,从而使自己在选举中获胜。这样迫使各个政党洁身自爱,力求执政过程中没有瑕疵,由此形成了对各个政党有效的约束。由于都是业内人士,政党之间互相收集对方的信息成本较业外人士来说成本要低得多,政党之间互相监督的成本也比较低,这样一来,美国政党制度相对来说其制度成本是较低的。除非到了未来社会,由于技术条件的发展,收集所有重要的信息成为了可能,并且成本低廉,到那个时候,所有政党都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批制度专家根据所能收集到的重要信息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管理社会,并且所有的过程都是公开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