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比较

作者:瞿云华 | 原创 | 2007-11-09 10:56 | 投票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比较研究

瞿云华,谭靖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河北唐山063000

 

关键词:会计准则,比较,差异,现金流量表

内容提要:分析对比了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有关《现金流量表》的部分相同和不同之处;论证了现金流量表的作用及编制基础;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坚持程序理性原则。

 备注:本文发表于《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哲学版2007.4第46页

1.情况简介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我国企业采用编制现金流量表,对于开展跨国经营、境外筹资、增强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于1998320颁布,并于199811日起在全国施行。后于2001118修订,自20011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为加深理解,本文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条款作比较研究,全面透彻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财务状态况变动表》。1990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作了修订,并于199411日起生效。

2.现金流量表启用的目的

现金流量表在世界各国相继启用是为更好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即现金流量表启用目的是为了将现金流量表的数据转换成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能够对经济主体行为进行可靠的判断和决策。

评价企业业绩来说,现金流量信息对于事关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基础非常重要,现金收益指标应是最好的指标。但由于通过损益表所提供的收益信息是财务会计收益,它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和配比原则而计算出来的,仅仅是现金流量的估计数。

企业获取现金能力的大小,关系到企业的股利政策及能否及时地发放优先股股利。纳税现金流量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相比较,可以分析了解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能否满足纳税的需要。

企业现金流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短期和长期的经济利益。企业筹资能力的大小及其筹资环境是债权人和投资人共同关心的问题。现行现金流量表中的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所有者权益性筹资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又包括债务性筹资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因此,分析者不能仅仅看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正,还是负,更应注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由权益性筹资引起的,还是由债务性筹资活动引起的。如果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是正的,主要是由债务性筹资活动所引起的,则一方面说明企业的债务将会增加,资金来源增加,资本结构中负债比例将会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会增加;另一方面也预示着企业未来现金流出量将会增加;如果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是负的,负值现金净流量主要是由于债务性筹资活动所引起的,通过比较现金流量表并结合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说明企业是否处于债务偿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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