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唐海滨 | 原创 | 2007-12-28 10:48 | 投票
标签: 集团公司 企业集团 
   从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或企业对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管理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问题有:1、名称不规范,即对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不加区别;2、机构不规范。由于把企业集团视为集团公司,因此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建制变成了一回事;3、子公司与分公司相混淆,甚至等同;4、母子关系倒置,甚至出现反向持股;5、存在“先有儿子后有老子”的情况;6、行政性组建的集团很多;7、垄断问题有所出现。

  下面主要从法学原理和国际通行做法的角度,介绍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的区别与联系,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企业集团

  (一)企业集团的概念。所谓企业集团,指的是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在统一管理基础上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二)法律特征。1、是由两个以上企业组成;2、是非法人的企业联合体;3、必须注册登记;4、各成员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5、集团管理机构是由各成员企业依据集团章程协商成立的管理机构,一般称为理事会,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是建立在股权控制和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由支配企业行使其民事权利或者成员企业自愿限制、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力和独立性而实现与他人联合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6、集团内部依据集团章程实行统一管理,即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或支配企业对集团所属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指导和协调;7、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加入集团后,并不丧失法人的独立性,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成员企业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性质不变,各成员的法人地位是平等的,以充分协商为原则;8、不能形成产业或行业垄断。

  (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律联结形式。一般来说,企业集团中各成员企业间的法律联结形式有3种:1、占主导地位的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占有关系;2、合同形式的联结;3、合伙、参股形式的联结,仅是合伙、参股关系还不能构成集团,要成为集团成员,必须与集团公司达成统一管理协议或承认集团章程(实际也是协议)。

  (四)企业集团的分类。企业集团,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集团内所有企业是平等的。集团是由商业目的而结合并统一管理的企业所组成;另一种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集团中有一个母公司(支配公司,也称集团公司),其他为从属公司或为关联公司(合伙、参股、合同联结)。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可分为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集团公司(也称核心企业,法律地位为母公司,公司内部有若干分公司或分厂);第二个层次——子公司(也称核心层、紧密层,与集团公司是母子关系);第三个层次——参股、合

[1] [2] 
Baidu 广告
Googl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