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投资机会平等共享制度是中国国民分享改革财富的关键

作者:王建新 | 原创 | 2007-12-29 16:06 | 投票
  但是,即便是自食其力、创造财富的企业主,他们也不生活在真空里面,他们面对中国这样一个背景,他们也不得不加入到送贿赂、送礼的行当,为官僚阶层输送发家的黑金,省市县乡村的工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银行、自来水、天然气、电力、城乡执法部门……他们要打点,否则他们就干不下去!当然,自食其力的企业主也有一些制假卖假不顾人民死活的,那么让他们放血、处罚他们也是应该的!但是官员收受他们的贿赂,从而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不应该的!

  2、与官员、国家和集体资产管理者等阶层结合紧密的企业主:

  这部分企业主往往自己本身可能就是官员,或者有亲戚朋友是官员,他们或者下海,或者辞职,或者退休内退,或者现在还在政府机关干着而支持代理人下海,总之,他们与官员、国家资产管理者等阶层紧密结合,他们身上披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一些级别政府副秘书长、甚至副书记等诸多荣誉或光环,编制一个巨大的利益共同体,撑起一个或明或暗的保护伞,利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明显或不明显漏洞,傍着国家、集体来套贷、套款、套资源、套关系、套审批,如房地产商就是与国家、国有资产紧密结合来拿到稀缺性土地资源来发财,如矿产老板就是与国家、国有矿产资源结合来拿到稀缺性矿山资源来发财,买卖国有资产的就是与国家、审计等传统而压低资产原值而获利,其他如卖设备的、盖大楼的、卖酒的、卖礼品的、卖机关福利用品的、卖药的……试问有几个不是与官员、国家资产管理者等阶层结合紧密而发财?名义上的政府招标还有几个能不走关系能顺利拿到就是一个明显例证!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诡异的审批程序、药品公司诡异的药品审批程序……是再好不过的说明!

  他们是社会的毒瘤,是侵蚀国家肌体、腐蚀民族信仰的蠹虫!但是由于后台支持,这部分私营企业主往往获利快、获利高,他们不断在书写暴富的神话,诞生一个个财富奇迹,直到今天他们成为这个社会私营企业主中最耀眼的力量!当然,由于财富取得方式的掠夺性质,他们是当前中国社会仇富议论的主要对象,在他们身上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谴谪和痛恨!一旦他们的后台垮掉,他们必然要被抖搂出来,如周正毅案、赖昌星案、陈良宇系列案件……都有这个企业主跟随落马!

  当然,这类企业主当前的发财模式已经不简单是通过关系掠夺这么简单,他们一开始也会提供一些社会大众认可接受的产品或服务,逐步树立起一定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为更售其奸作好充分的准备,进而在各级政府、银行等管理部门寻找到利益代理人,利用国家、地区的政策,裹挟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支持和关注,放大他们自己的利益,从以下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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