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顾客数量对于企业产品来说,永远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决定顾客数量多少的因素,并不是来自企业依据产品的分类,相反的是,依据产品来确认目标顾客,恰好是压缩顾客和缩小市场的愚蠢行为。
显然,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生活方式具有分配顾客流量的分类功能。通俗点说,生活方式就犹如一条河流,它的两端是开放的,它在不断吐出旧的顾客的同时,也在不断吸引新的顾客加入,正是生活方式本身具有了开放性的特征,才使得生活方式具有了新鲜活力。
因此,顾客不能长青,生活方式才会绿叶长青;目标顾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否能够吸引足够的顾客数量。它包含了两层意义,一层意义是,企业产品所代表的生活方式越是流行,席卷进来的顾客数量就越多;企业产品所进入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力越大,顾客停留在这种生活方式里的时间也就越长;另一层意义是,当顾客二次或多次踏入同一条生活方式的河流时,也就是顾客重复或多次消费的产品,才能证明一种生活方式具有新鲜活力。
确实,在一个“创造顾客”的管理世界里,首先,产品必须找到所对应的顾客群体,所以,顾客群体越是清晰、越是确定,意味着细分市场的能力越是强大;其次,它假设了相同顾客的需求,总是相同的或近似的,所以,相同顾客群体越是数量庞大,意味着市场空间越是巨大;其三,因为相同顾客需求总是相同、近似的,所以,企业可以使用一种标准化的产品,来满足相同顾客群体的共同需求。
但是,在一个“创造生活方式”的管理世界里,则恰好相反。首先,顾客越是清晰确定,反而越是妨碍了顾客自由进出的流量,是顾客流量、而不是固定数量,决定了商业空间的大小。其次,相同顾客总是在不同时间,走向截然相反的方向,所以,是生活方式的方向,决定了未来的市场在哪里,而细分顾客恰好是在割裂市场。其三,它与所谓“相同顾客拥有相同需求”的看法相反,相同顾客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使用一种标准化产品,来满足所谓的顾客共同需求,而是必须采用个性化的产品满足个体的个性需求。
这一切,只取决于生活方式的影响力----影响力越大、顾客的群体数量越多,反之亦然,所以,顾客的数量,并不是由企业或产品决定的,而是由企业或产品所代表的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因此,所谓“目标顾客”的说法,是一个愚蠢的说法,只有当我们把“顾客(消费)”看作是一个不依赖企业产品而独立运行的体系,我们才有可能认识到生活方式的商业价值,并且重新认识和解释它独立运行的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