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和定义中国式管理

作者:崔长林 | 原创 | 2007-03-17 05:19 | 投票

笔者以为,“中国式管理”说穿了就是按“中庸”这个“道”或者说按“中庸”这个“理”进行管理。但是,它又不排斥西方管理精髓,但它们必须符合“中庸之道”。这是因为,“广义管理”是按管理对象的运动规律办事,也只有能够按经济规律办事时,它才能获得经济管理学意义上的经济价值,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世界式管理而压根无中国式管理

如此,不就否定了“中国式管理”?是的,不仅否认了“中国式管理”,也同样否认了“西方式管理”,因为上述讲的是“广义管理”而非“狭义管理”。不可否认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都具有“狭义性”。比如在古希腊哲学思想指导下的“西方管理”和在“中庸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式管理”。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知识是有国界的,管理同样有国界也。

那么,我们怎样理解在“中庸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式管理”?为此,为了讲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认识一下究竟什么是“中庸之道”。笔者以为,“中庸之道”不是别的,正是始终都处于“中庸状态”或处于“和谐状态”、“质能守恒状态”的、那个包括经济事物在内并能体现客观事物本质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运动规律。“中庸”正体现了规律的本质。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只要是规律,都是处于“中庸状态”的,否则它就不是客观规律的体现(不偏不易谓之中,不上不下谓之庸)。为什么说规律就是“中庸状态”的体现或者说“中庸状态”就是客观规律的体现?这是因为,包括经济规律在内的所有事物、物质的运动规律都是由物理学意义上的“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衍生出来的,体现为“中庸和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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