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由此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企业劳工的人格尊严?
2年过去了,这个关系到深圳数百万打工者基本处境的问题,依然没找到完整答案。
外来工的工资之痛
由于缺乏与资方博弈的手段,深圳打工者的工资长期得不到有效提升。
2005年,深圳人均月工资已超过2700元,但人数占深圳总人口多数的外来一线工人,月工资却基本不超过700元,即使加上加班收入,相当部分也不超过1500。这组数据,清楚地勾画出了深圳基尼指数已达到0.45的基本路经。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数百万外来工在工资方面与资方博弈的唯一武器,而另一方面,深圳几乎所有的加工型企业,都是按这个最低标准规定的底线数字、而不是企业的实际利润和实际创造的产品价值来确定自己员工的工资,财富的产出与收益由此脱节。
2005年,深圳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特区内最低标准为700元。
2006年,这个数字分别变为690元和810元。
有学者表示,虽然自己不太明白深圳最低工资是参照什么标准制定的,但按照深圳2005年的生活指数,如果一个工人不加班,每个月580根本不够自己生活。而工资这个概念也不应该只包含个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应该是“满足劳动者的社会再生产需求”。
他说,依照现在社会的实际水平,“满足劳动者的社会再生产需求”起码应该包括这么几项支出:住宿、吃饭、衣物、日常用品、交通、通讯、书籍、娱乐、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供未来组织家庭和生育的必要储蓄。“而在这几项中,仅‘供未来组织家庭和生育的必要储蓄’至少就超过500元,这个数字,参照全国当前的平均收入,是偏高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得看到,这个平均数包括了人口超过1/3的老人、儿童和在校学生,此外这些打工者与进一步拉底了这个平均数的农民也有本质区别,他们参与了全球分工,而不是在从事附加值极其低下的农业生产”。
他认为,“企业遵从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实际利润和劳动者实际创造的价值制定企业的工资,是包括深圳在内的中国城市贫富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这种分配取向得不到转变,贫富分化将继续持续并扩大”。
支持这一说法的依据来自一家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该数据显示,中国的工资总额,仅约占企业利润总额的16%,而在其它很多国家,这个比例达到了35%以上。这一数据意味着,在企业创造的财富中,中国的资方占有了过多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