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能源管理经济学创新成果

作者:徐新桥 | 原创 | 2007-04-23 22:50 | 投票

2005年世界风电累积装机前10名,德国位居榜首(图1)。

 

1  2005年世界风电累积装机容量前10

 

资料来源:GWEC:Record year for wind energy:Global wind power market increased by 43% in 2005.

 

紧随德国之后,西班牙制定了供给型税制,结果成为世界第二大风能生产国,占有 15 的市场份额;而丹麦(几乎与德国同时颁布了类似的法律)处于第三位,占有 9 的市场份额。

欧盟制订了一个指令,要求欧盟国家到 2010 年达到 22 的整体目标。

如果没有长期合同,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的回报极不确定,就没有优势可言(Wiser Pickle 1997Helby 1997Langniss 1999),或存在因为供应紧张或市场操纵而只能以天价购买税收优惠额度的风险。合同条款对项目建设和运作延迟问题要制定有力的处罚措施。招标公告(RFP)不同于英国根据非矿物燃料公约的竞标情形,也不同于加州根据系统效益收费政策(Mitchell 2000Bolinger 2001 等)的竞标情形。根据非矿物燃料公约(英国)和生产激励性拍卖(加州)措施,很多中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根本没有开发,部分归咎于政策的设计——本身允许可再生能源开发商进行一定程度的投机性投标。

此外,值得设计中借鉴的——在定价政策方面,与电网联接的可再生电能价格按电力公司避免的成本确定,实行一定的鼓励性定价,规定比例之外招标定价,价差用户承担(英国、爱尔兰、法国);净电量计费;绿色电价(加州有1%的用户自愿高价购买绿色电力)。中国实施由国家支持的投标政策,主要是用征收税费支付可再生电能的增量成本。同时或在其后,还可以考虑出台诸如系统效益基金或可再生能源份额标准政策(Ryan Wiser, Jan Hamrin Meredith Wingate,2002)

20004月,在美国能源基金会(EF)的资助下,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开始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可行性研究的课题。阶段性成果概括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基本特征:其一,法律和法规保障较长时期市场需求;其二,市场竞争机制使可再生能源资源最有效地开发利用;其三,电价差价社会分摊体现环境和社会价值(李京京、庄幸、张正敏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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