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指导
研究生导师经验交流座谈会
一、将来的硕士生培养导向:
1、就业为导向。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根据学生将来从事工作的意愿,可以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多参加一些综合性活动,如:多参加一些团体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多参加一些文艺活动。当然学业、科研与社会活动的参与存在矛盾,精力和时间上存在冲突,很难协调,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所参加的综合性活动,应该是与学习、研究或将来所从事的工作相关的,或者与精神、情操的提高相关的,或者是为社会作贡献的,且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
2、支持学生提前毕业,如培养满两年或两年半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在发表学术论文和课题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硕士生,支持其提前毕业。
3、导师负责制。在现有的导师培养学生的模式基础上,强化导师负责制的实践与推广。导师不仅要在学术科研上指导学生,也要在思想政治、做人、成材、生活上指导或辅导学生。基于当前存在心理缺陷的大学生、研究生越来越多的现实,导师还要非常注意研究生的心理问题的观察、警醒和协助解决。
4、导师付费制是中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是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发展趋势。导师付费制就是要求导师每招收一个研究生,必须向培养单位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经费,即所谓的“助研经费”。没有研究课题或没有科研经费的导师,就应该不招或少招研究生。这种缴费培养模式,导师在招生方面,有更大的发言权、自主权,并量力而行,有助于控制导师的研究生招收数量,也稳定了对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社会需求(非理性的扩招、滥招),保证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当然,付费的标准,如付费的方式、付费的数额等,应该根据学科或学科研究领域的不同、根据导师身份地位和行政职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不同、以及导师的工龄、年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
在现行的行政与教育体制下,一般而言,工科比理科、文科容易拿课题,工科、理科比文科科研经费更充裕,而文科中的经济学、管理学科比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科更容易拿课题且科研经费更充裕;导师身份地位不同(如级别、行政职务的差异),拿到科研课题的难易程度也不同,科研经费的数额也不同;导师的职称不同,拿到科研课题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导师的年龄不同,拿到科研课题的难易程度也不同。这就是现实,有其合理性,也有不合理的地方。至于还要考虑到工龄,是因为每个教师工龄的不同,工资或薪酬和社会福利待遇也不同,付费当然也要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