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流向外”的规划,即是指退休解聘规划,该规划又可分为退休规划和解聘规划。这类规划的重视程度显然不如前面谈到的两类,总被认为迫切程度低、具有消极意义、执行有困难。然而,事物常常具有两面性,只是在于您有没有发觉。退休解聘规划虽然总让人有不愉快的联想,但如能加以利用,一样具有积极的一面。
一、退休规划
相对其它人员流动规划,退休规划最易预测、最易执行。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即可,而很少给予足够重视。然而通过分析发现,重视退休规划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往往优于不重视退休规划的企业。
(一)哪些人将被列入退休规划
企业在确定退休人群时,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外部约束,根据法律法规,将达到退休标准的员工列入退休名单。另一方面是内部驱动,根据企业删减人员的需要,将不需要继续留用又接近退休标准的员工列入提前退休名单。
退休标准主要是指年龄,各国的退休年龄不同,各行业的退休年龄也有区别。全球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退休年龄已成为各国敏感的话题。一般欧盟的退休年龄是65岁,美国经过20年的研究后在2004年将退休年龄从65岁调整到67岁。我国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年龄,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该通知明确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全球呈现老龄化趋势,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吁越来越高。建国初期,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7岁,现在已增长到72岁,从生理原因上讲,延长退休年龄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国际社会通例,占总人口7%以上的人口在65岁以上的社会被认为是老龄社会或老年型人口国家。而我国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0.88亿,已达到了总人口的7%。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及其同事预测,从2028年到2038年十年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从2亿增加到3亿,进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从未来人口结构上看,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