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的悲剧给当代女性的启示

作者:刘咏梅 | 原创 | 2007-06-14 11:42 | 投票
   

  《包法利夫人》的悲剧给当代女性的启示1

  这篇文章,我写了很久了,一直觉得不满意,所以没有发表。

  我想,不如,先发在博客日报,看看博友们怎么批评吧。

  《包法利夫人》是居斯达夫福楼拜的代表作。虽然本书主人公爱玛是一位富裕农民的女儿,可她的最终命运却是极富悲剧性的。这使全书被一股浓厚的灰色气息笼罩着。这种生活演进的极大的反差,不仅让读者为之深深震撼,同时,它也使评论家们在接触这部小说时,往往表现出对爱玛死因的异乎寻常的关注和重视。

  有人认为,爱玛的悲剧“在于身体的满足与头脑的满足间的悖逆”,她对爱情、幸福的追求“陷入了一种灵与肉的二元对立中。”也有人认为,尽管导致爱玛死亡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还是她对残酷的真实的直面,想象的破灭;更有人指出,爱玛的悲剧是堂吉诃德式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即将书本描写的生活和行为当作自己的目标和行为方式,从而导致失败或毁灭。

  无疑,这些观点对我们准确理解包法利夫人的命运提供了多维文化视角,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但是,我觉得,福楼拜的创作意图是绝不仅仅局限于此的。他似乎是有意在向人们说明一个事实,即人的发展是人的内在心理与外在环境的共同发展,它们的和谐互动,在人的成长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两者的发展出现错乱或割裂的情况,则主体的人性必将受到压抑甚至于扭曲,进而酿成人生悲剧。

  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了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社会角色有诸多类型,如根据人们获得角色的途径不同,可以将社会角色划分为先赋角色(又分先天性的先赋角色和制度性先赋角色)和自致角色;根据角色规范是否明确,又可以将之划分为规定性角色和开放性角色;根据角色所追求的目标,则分为功利性和表现性;根据角色是否符合一定的社会期待,可划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的等等。

  在社会中,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角色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一系列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互相补充的角色集。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仅仅承担某一种社会角色,而总是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人们对于社会角色的扮演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时常会有矛盾、障碍,从而导致“角色失调”。角色失调可能有多种情况,如角色冲突、角色中断、角色失败、角色不清等等。其中,单就角色不清而言,它是由社会大众或角色的扮演者对于某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不知道这一角色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造成的。社会的急剧变迁,如文化变异,通常是造成社会角色不清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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