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出了在2~3年内,对全州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一批;资产重组一批;关闭、破产一批,使全州国有中小企业基本退出国有企业身份。在具体操作中,遵循了因企施策、一企一策、一企一法、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创新不失原则,放开不丢法规,大胆不失细心”,切实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黔西南州现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60户,资产总额33.37亿元,企业负债总额21.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42%。企业年销售收入为8.69亿元,利润为611.43万元,上缴税金2.08亿元。共有国企职工7012人。
目前为止,黔西南州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不同形式改革的共有29户。其中: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有14户;进行企业产权有偿转让的9户;进行租赁承包的3户;进行企业资产重组的3户。经不同形式的改革,企业弱势群体普遍得到了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实现了既是员工又是股东的身份转变,激发了企业内动力,责任感普遍增强,企业焕发了生机,效益逐步显现,政府减轻了压力,卸掉了包袱。
黔西南州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积极探索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先易后难,靓女先嫁”——“摸着石头过河”。
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机遇与挑战,黔西南国有企业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明显表露出来:一是企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二是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生产效率低;三是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四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五是企业负债率高,经济效益低;六是企业机制不活、内动力不足。黔西南州将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将条件好的作为改革首选对象,其步骤是:①先对改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②企业资产评估后报经同级国资部门进行确认;③认真测算企业在职职工退出国有身份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内退职工(40、50内退人员)的生活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及企业退休职工应由原企业承担的其它费用;④将测算出的各项费用从企业净资产中折抵;⑤按照国办发(2000)59号文件规定,从折抵后剩余的净资产中拿出50%的资产,折为股份并按一定比例分别奖励给企业领导和职工;⑥对国家应收益的资产,由同级人民政府将收益资产折股后出售给该企业职工。在出售中,如企业职工愿一次性交付购股价款的可按黔府发(1998)39号文件规定,给予10-25%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