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哲学坐标中的心物之辩(中)

作者:陆寿筠 | 原创 | 2007-07-24 23:20 | 投票

    因果概念更是如此。也许有人会质疑说:佛家关于万物空性讲得最多,但对因果报应也讲得最多。这又如何解释?笔者的理解是:“因果”可以在两个层次上表现出来。在哲理层次上,上文已说过,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的结“果”,其实并无自性,因此万物皆空。所以因果之说与空性之说是手指与所指的关系。在宗教教化的层次上,因果之说是抑恶扬善的“方便般若”(权宜智慧),所以与哲理层次上的因果之说应该具有异曲同工的目的和效果。既然是“手指”,或是“方便般若”,那当然离不开人化世界的“实在”论话语语言了。

             我们当然不必回避“空间”、“时间”、“因果”等这些实在论概念和语言,而且也回避不了,但当我们在运用实在论语言这根“手指”时,切不可忘了这些范畴只是一根手指的指节,而不是我们所向往的终极真理之道,也不可指鹿为马,错将其它手指指节当作终极真理。

           事实上,如果我们僵化地把直观三维空间看作是客观“实在”的话,那么也就不会有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四维空间”和后来的“十维空间”、“二十六维空间”之说了。这些概念虽然仍借用了实在论“空间”的说法,但“相对论”实际上是对于实在论空间概念的解构。另外,在科学哲学界,对于时间和因果问题上的传统线性思维好像也开始有所质疑了。

           总之,空间、时间、因果都只是相对于人的意识的存在,决不是绝对的物质实在。

       (2)哲学认识论:从唯物/唯心论回归心物一元论:唯物主义将人们心目中的世界,也就是实际上经过“人化”的世界,看作是一种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也就是将超越人意识的客观可能性(“超化混沌”这个“一般”)通过人意识的作用化现出来的人化世界(“个别”)说成是唯一的客观存在,排除了非人化的客观存在的可能性,所以这样的唯物主义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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