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一律,一方面,十滴水,二倍体,三叶虫,星期五,四氧化三铁,一零五九(农药内吸磷),八国联军,二零九师,二万五千里长征,四书五经,五四运动,九三学社,十月十七日,同盟路易十六,十月革命,“八五”计划,五省一市,五局三胜制,二八年华,二十挂零,零点方案,零岁教育,白发三千丈,七上八下,不管三七二十一,相差十万八千里,第一书记,第二轻工业局,一机部三所,第三季度,第四方面军,十三届四中全会
4.2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对这种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是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5、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5.1 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5.1.1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
示例: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前440年公元7年1994年10月1日
5.1.1.1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写作“九0年”或“90年”。
5.1.1.2 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标记可按GB/T7408-94的5.2.11中的扩展格式。如: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可分别写作1994-09-30和1994-10-01,仍读作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年月之间使用半字线“-”。但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0”。
5.1.2 时、分、秒
示例:4时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14时12分36秒
注:必要时,可按GB/T7408-94的5.3.1.1中的扩展格式。该格式采用每日24小时计时制,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
示例:04:00(4时)15:40(15时40分)14:12:36(14时12分36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