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版面及栏目定位(因版面没有完全确定,故略)。
第二部分 编辑流程及时限规定
成长周刊遵循以下编辑流程:
编辑选择、编辑稿件——送交有关负责同志审阅稿件。 —— 送还编辑审阅后的稿件à 编辑组版、校对——编辑按“送签版面自检规定”对版面是否按规定制作进行自检——送有关负责同志查看版与版的照应与二审 —— 如果没有发现问题,二审负责人送签版面;发现需要编辑修改的问题,送还编辑修改,编辑修改完交二审审阅——三审签审,如需修改由二审负责同志负责修改——编辑流程完成。
成长周刊编辑时限规定:
1、 上版稿件选题会时间:送签版面的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
2、 编辑送交待审阅稿件时间:送签版面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4时前;
3、 编辑送交待二审版面时间:送签版面当日的下午3时前;
4、 待签阅版面送交三审时间:送签版面当日的下午4时前。
以10月23日出版的《成长周刊》为例:
该期《成长周刊》10月23日出版,10月22日下午5时半下班前三审签发所有版面,则:
1、 上版稿件选题会时间:10月21日上午10时;
2、 编辑送交待审阅稿件时间:10月21日下午4时前;
3、 编辑送交待二审版面时间:10月22日下午3时前;
4、 待签阅版面送交三审时间:10月22日下午4时前。
第三部分 “成长周刊”及标识用法规定
1.1 为强化读者对《成长周刊》的认知和品牌意识,在成长周刊中出现的所有“本报记者”等涉及“本报”的词语,一律用“成长周刊”代替。
1.2 “成长周刊”替代“本报”用法的约定
1.2.1 所有以“本报讯”开头的消息,均以“成长周刊讯”表示。
1.2.2 所有本报综合报道的文章均以“成长周刊综合报道”表示。
1.2.3 所有本报记者的问答式采访稿件,文中的“记者”均以“成长周刊记者”表示。
1.2.4 其他提及本报且用“成长周刊”代替并无不妥的,一律以“成长周刊XXX”表示。
1.3 成长周刊标识用法规定
1.3.1 成长周刊的版面标识暂定为:露出三个角的五角星嵌在长方形环绕的“成长周刊”四字,寓意《成长周刊》像新星一样茁壮成长。
1.3.2 标识中的成长周刊四字为宋黑体,七号字。
1.4 成长周刊出现的所有文章均以此标识收尾,标识紧跟在文章结尾的收尾标点处。频繁使用此标识旨在强化读者对成长周刊标识及成长周刊的记忆。
1.5 出现在互联网或其他地方表示成长周刊或链接成长周刊的地方,采用本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