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稿件选择、编辑规定
1、 编辑对稿件进行修改、拟制标题等编辑操作,须遵守本规定。
2、 重稿检查
2. 1 本报此前是否刊发过此稿件。
2. 2 稿件在影响力较大的大众媒体刊发过,本报不宜再次刊发。
这里影响力较大的大众媒体指: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在公众中影响较大的媒体。电视媒体的因其时效性和可阅读性与报纸存在差异,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2.3 非影响力较大的大众媒体的已经刊发过的稿件,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刊发,但须在稿签上注明原刊发媒体,以备二审及三审查阅。
2. 4 同城及河南日报等省直媒体已经刊发过,不得再次刊发。
3. 导向判断:是否错误,是否有歧义,是否有误,是否可能会引起不良影响。
4. 是否违反新闻法律法规判断
4.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2 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4.3 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4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4.5 泄露国家秘密的;
4.6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4.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4.8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有关内容。
4.9 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5. 定位判断:是否符合本报定位,是否符合拟上版面的定位,是否符合拟上版面栏目的定位。
6. 稿件长度:删减一切不必要的文字,做到精炼。
7. 语言风格:平等、精炼、明确、有效、富于人情味、有感染力。像朋友一样倾谈。不要居高临下地说教、指导。描写心路里程等感性类稿件,摒弃干巴巴的说辞。
8. 提倡加注“相关报道”、“相关链接”。拟上版的稿件,如果有与其相关的报道或者事件以及人物,按照稿件选择、编辑规定处理后,可以附在正文后。相关报道、相关链接条目数没有限制,可以刊发1条以上的相关报道或者相关链接。
9. 对编译作品的处理
9.1 人名、地名以及其他专用名词,以新华社此前刊发过的相关名称或通用译法的翻译为准。
如:美国总统布什,港台部分报纸译作“布希”;英国首相布莱尔,港台部分报纸译作“贝里雅”;黑客有的译作“骇客”;导弹,港台报纸多译作“飞弹”;飞船,有的译作“太空梭”,等等,对于编译作品中出现的类似不符合大陆译名规范的,必须纠正。把握不准的,转交成长周刊负责人处理。
9.2 编译作品,语法和语言形式必须转换成中国人习惯的语言方式。
如:"I can come today," she said, "but not tomorrow."可译作:“我今天能过来,”她说,“但不是明天”。转换成中国人习惯的语言表达方式,应译作:“明天不行,我只有今天能过来(或我只有今天有时间)”她说。
10. 编辑后的稿件要达到符合本报及版面、栏目定位,精炼、中心明确、段落分明、层次分明、内容完整、用词准确,没有能够引起歧义的标题、段落、字句。
11. 稿件编辑完成后,须附上简短的编辑说明,说明采用此稿的理由。对可能引起歧义、不理解或编辑认为很好或编辑认为很好但可能不适合成长周刊定位等的稿件,应阐明观点以及采用的理由。此规定旨在方便稿件二审负责同志与编辑的沟通,减轻稿件二审负责同志的负担,上版稿件选题会上,也方便编辑阐述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