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发展渐趋成熟、监管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被特别处理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不少ST企业面临退市风险。这些公司有些共同的特征,如公司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造成财务混乱、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未清偿的关联交易以及受大股东牵累而亏损等。有人对1998-2003年的ST公司进行分析,发现样本从上市到被ST的时间有共同的规律,就是上市后3-6年出现经营和财务危机的数量最多,而制造业上市公司占50%以上。
给有上市计划的企业的建议
企业上市尽管要付出很大代价,但好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通过上市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获得稳定的长期的融资渠道,这在国内私募股权发育不足,融资方式少的情况下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此外,成为公众公司将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得名牌效应,积聚无形资产,也有助于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但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生的,上市也是一柄双刃剑,搞不好反而得小于失。
无论中外,为了作到监守以保证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就需要上市公司尽可能多地公开公司战略、业务经营数据和市场策略等接近商业机密的经营细节,这将给竞争对手更多了解你的弱点和计划的机会。同时,公众股东往往对于短期业绩非常在意,动辄“用脚投票”,上市公司的经营层犹如上了辕架的马,没有停步不前的理由,否则就面临着被“卸磨杀驴”的威胁。
另外,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有先天劣势。国内企业的最大的市场仍是中国。境外市场不了解中国企业,加上对企业治理和中国市场的误解,会计和税收制度的不同,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应该认真分析有无驾御这些风险的能力,有无进一步成长的潜力,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模式是否被国外资本市场接受,海外上市是否符合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从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讲,企业不一定“一股就灵”。企业的发展状况和阶段不一定适合上市监管方面的要求。而一些对于上市公司是非规范的经营方式往往对于企业的一些特定时期是不得不采取的做法,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关键而且不能逾越的一个环节。如果企业简单地认为,上市就是为了圈钱,而没有意识到上市后的代价,那么必然面对的是未预计到的无法承受的损失。企业为了募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可以有许多上市之外的选择,如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夹层融资等,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融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不要因为缺乏对上市成本的了解或者心存钻法规空挡的想法而冒在资本市场翻船覆没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