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引自国务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6月28日的数据)。也就是说,8%的人拿走了半数工资总额, 92%的人分另一半。难怪网上有此说:九个穷光蛋(零资产)与一个千万富翁一起平均,个个都是百万富翁了。
另外,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2002-2006年年均递增12%,但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在2002年递增却为负数(-4.2%),2003年为0.2%,2004年为1.1%,2005年为3.5%,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递增12%差距也很大。
三是国民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比重逐年下降,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工资的增长速度。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数据,2000年到2005年间,中国的人均产出增长了63.4%。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增长是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提升的。但是,我国的工资总额占经济总量的比例并没有相应提高反而有下降。如 2002年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为12.66%,到2004和2005年变为10.57%和10.76%,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而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这两年却有20%的增长,是GDP增长速度的两倍,占GDP比重由2000年的13.5%增加到2005年的17%。这说明了工资总额占经济总量的份额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占经济总量的份额不断增加,政府最终可支配收入的规模迅速扩大,相应人们可支配的收入明显削弱,也是导致中国消费率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是农村居民的收入。根据历年的统计资料,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78年是133.6元,2006年是3587元,增加了25.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年是343.4元,2006年是11759元,增加了33.2倍。看看,这又是一张漂亮的成绩单了。但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相差绝对值由1978年的210元增加到2006年的8172元,收入比由1980年代的2:1增加到现在的3.28:1,如果加上城镇居民的其他福利,实际达6:1,城乡居民收入差别不断在扩大。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等收入国家的人均GDP起点约为3470美元和上限8000美元。以家庭年均收入来衡量,根据我国相关学者的三重换算认为,家庭年均收入下限6.5万元,上限是18万元左右,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区间居民家庭收入差距较大,最终被界定出来的标准约为6万-50万。那么7.5亿的乡村人口,以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算,每户人口就要20人才能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标准,全部四代同堂吧?实际上2005年我国平均每户家庭为3.13人,占大部分比例的乡村人口,同样是用平均数据仍未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标准。2006年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001 元,全部国有单位中企业平均工资只是19069元(2005年),那么,中国家庭要全部人员都必须是在岗职工才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家庭年均收入的标准,那么小孩和退休老人去了哪里呢?
过去也曾有观点认为我国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值在降低,说明我国居民家庭收入增加,表示生活水平提高。但理论有时与实际并不完全吻合,因为我国居民在教育、医疗、住房的支出增加过快,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必然变小,才导致恩格尔系数值降低,但相当部分生活压力变得更大,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反而下降。因此,平均工资甚至是占小部分人的工资增长对大部分人来说没有意义,反而令人们有“相对贫困”的感觉。
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在既定财富总量下,适当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因为年收入20万与1万的人同样增加5千元收入,所获得的幸福感(或效用)后者更大。“九个穷光蛋与一个千万富翁一起平均,个个都是百万富翁了”已经非常形象地指出了问题,我们可以对有千万富翁引以为荣,也可以说平均都是百万富翁,但更应该指出我们仍然有九个穷光蛋,并积极面对真实问题,也之所以才有 “调高”、“扩中”、“保低”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出现。
注:文中所有的数据除有说明外均来自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