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的金融空白点
一、农民的房产不能做抵押,农村农民土地经营权也不能做抵押贷款融资。2007年9月13日重庆市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及五种合法形式:农民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但最重要的是农民土地、房产没有形成产权权证,土地不能做抵押,银行没办法受理。政策支持与法律法规、银行运作规范程序相冲突,农民就好象看到树上熟透了的苹果,但缺乏梯子、工具,没办法摘下来品尝。
二、城市里有不少企业和科技工作者投入资金、知识智慧和人力资源,他们的成果变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特别是创意产业形成的是动画、动漫产品,无形资产不能抵押贷款。知识不能转化为价值,银行是最现实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必需考虑的。产品未推向市场,风险不明,银行惜贷。
三、广大的农民和城乡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如果5万元一个单位贷款,大企业一单5000万元,同样的贷款流程,服务一家大企业的利润相当1000多户农民、中小企业,而且成本核算低,风险小,银行现行考核制度是以“利润”为核心的,服务好了被认为“应该做的”,服务不好,追究责任,如果为城乡统筹提供优质服务,亏损了,谁来买单?!从金融企业运作看,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从“利润、风险”角度不愿介入城乡统筹似乎无可非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