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把农民与村民混为一谈

作者:宋艾君 | 原创 | 2007-09-28 00:25 | 投票

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念性的问题不理顺、不界定,模糊不清,囫囵吞枣,不仅会影响中央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目标的落实和实现。也会出现新的利益冲突和城乡社会矛盾。这应该引起重视。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世界文化交流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的研究者和决策者就应该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最基本的概念问题,不能在不统一思想认识的情况下,对概念问题不假思索,偷换含义。更不能让辞学家把各种辞书和词典的概念统统修改一遍统一到自己的领会上来。

 

二、“村民”不等于“农民”,“村民”与“农民”

有着本质区别

 

对农村社会分层、农村结构现状的调查研究是了解与判断我国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深化农村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积累经验,带领亿万农村村民奔小康提供重要的依据。

现在提到“村民”这一概念时,与20多年前相比无论是村民结构和从业范围已发生了很大变化。20多年前,我国村民的形象总是同种田相联系的。村民之间在经济状况上尽管略有差距,但不是很大,从社会分工和社会经济结构和就业范围看,整体上衡量可划入“农民”同一层面。

20多年后的今天,原属于村民的人群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中西部贫困地区仍然靠天吃饭的村民与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的就业行业、生活水平和经济结构看,不仅部分已住进楼房、开上轿车,而且从商者、从工者、从农者等等已经发生了村民生活和结构的天翻覆地的根本变化,部分村庄里已经成为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村委会领导已经变成声誉全国的著名企业家。村民在经济水平上已无法同日而语,但他们居住在乡村总还可归为村民。仍在农田里劳动者总可以称为“农民”。走进企业或已成为企业经营者以变成“工人”。

伴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统一为居民和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数以亿计的村民与农民已经不再相干,有些已长期在城里定居变“村民”为事实上的“市民”。农村社会这些在收入上、工种上、生存环境上的改变,使我们在谈到“村民”、“农民”时无法一概而论。应该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探讨和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提出科学的结论和用词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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