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新劳动法的困扰》发表后,在国内引起大得出乎意料的反响。要求访问的媒体众,都推却了。然而,不少读者与同学要求再作深入一点的解释,我想,身为教授,藉这机会示范一下对经济问题探讨的方法,也是好的。任何经济问题我喜欢从不同的角度衡量,然后合并起来看整体。这样处理与课本或大学教的不同,但对理解世事可得心应手。经济问题要这样处理才对。用惯了转换角度,熟能生巧,可以转得快。同学们学经济,从第一天起要学转换角度,习以为常,天资一般的十年后对制度运作的理解有机会登堂入室。不这样,苦学数十年也无济于事。
这里我从不同的角度再看二○○八年一月一日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假设同学读过上一篇。分点说,每点角度不同,都是前文没有说过的。
(一)这几年国内的贫苦人家的收入上升得快,是好现象。五年前苏浙与广东一带的农工月薪约三百,今天约八百(不是天天有工作的日工今天约六十)。四年前,上海高档次住宅的女佣月薪约八百,今天约一千五百。三年前一个装修技工的日薪约五十,今天约九十。
上了年纪的香港朋友应该记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的低下劳力(尤其是女佣)的薪酬上升得非常快,但相比之下,香港昔日低收入的上升速度,只约今天国内的一半。那时的香港是弗里德曼认为难得一见的经济奇迹,却不及今天的中国。这就带来几个问题。从最重要的改善低收入的劳苦大众看,今天的中国破了人类纪录好几条街,为什么北京偏偏要在这个时刻去左右这个发展呢?有谁够胆站起来,说那新劳动法对改进低收入阶层比今天的市场做得更好?市场的自由合约选择既然大显神通,干预不是很蠢吗?该新法无疑是为协助低收入的人而设的,为什么高收入的也一视同仁地处理?
(二)去问这几年收入上升了一倍的劳苦大众:「生活怎样呀?要政府帮助吗?」他们会回应:「很苦呀!希望北京大人高抬贵手。」他们不是说谎话,而是讯息增加了。是的,只不过六七年前,无数的贫苦人家没有进过需要穿上鞋子的食肆,结交不到几个月入数千的朋友。今天收入上升了一倍,看到了新人新事,增加了知识。当他们见到收入比他们高得多的,不容易解释,于是不平则鸣。他们关注的是收入的差距,可没有想到,从收入百分比的相对升幅上看,贫富的差距正在收窄。他们不甘于耐心等待。不是说只要有耐心就可富裕起来,而是他们今天有机会,可以自己发奋图强打上去。不管这些人的投诉,再几年生活继续好转,他们就不投诉了。这是香港昔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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