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历史重复过无数次。增加了一点知识但还是远为不足的老百姓,往往认为政府的扶贫政策,或今天推出的新劳动法,会对他们的收入有助。可惜历史无情,这类政策的一般效果,是扼杀了贫苦人家自力更生的机会。新劳动法的推出,我可以看到某些人会获得掌声,可以看到某些人会获得甜头,但看不到此法会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百姓。纵横经济研究大半生,这类推断我从来不错。
(三)也是这六、七年,我屡次提及的协助农民转到工业去的接单厂家,毛利一般从百分之四十左右下降至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后者近于底线,再下降几个百分点就要关门大吉了。那所谓毛利,是要支付厂房、机械、维修、管理、灯油火蜡等成本的。毛利百分之二十五还捱得住,是近于天才了。
为什么那毛利率这几年急速下降呢?劳力工资上升是个原因;出口以美元结算,而人民币兑美元上升了也是一个原因。为什么这些厂家不提升产品的价格呢?是越南与印度等地,他们的工资比中国低相当多,而今天国内厂家的竞争对手,早就不限于国内的了。北京如果不派人作实地调查,就要相信我:目今的接单工厂,工资出到尽,但聘请不到工人。新劳动法的推出,作几年看,一定会增加这些厂家的成本压力。
(四)新劳动法共九十八条,加起来会鼓励工会的诞生。今天国内比较大的工厂是有工会的,由北京上头监管,不坏。但在西方,那些称得上是「独立」或「民营」的工会很头痛,可以把经济搞垮。这方面读者不妨参考德国二战后的不幸史实,以及当年英国的撒切尔夫人与美国的里根总统对工会的手起刀落、强硬处理,斗个你死我活才把经济搞起来。四十年前我求教过戴维德等前辈,他们一致认为足以为祸经济的工会要有政府的间接鼓励或支持。北京推出的新劳动法,对「独立」工会诞生的鼓励是明显的。
独立或民营工会对经济的祸害,主要是租值转移与租值消散。在租值转移那方面,传统的分析是工会把老板或资本家的身家局部转到劳工那边去,削弱了前者力争上游的投资意向。但我认为更头痛的租值转移,是把生产力强的员工的收入中的租值,转到不事振作的员工那边去。当年在美国我拒绝入教师工会,主要就是这点。认为自己的学术贡献了得是人之常情,所以反对工会条例含意着的平均主义。至于这些租值转移必会带来的租值消散,往往庞大,是搞垮经济的重心所在。
租值消散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话题,复杂的,篇幅所限,不能在这里解释。关于这话题,今天行内还有不少人认为最重要的两篇文献,是我在一九七○及一九七四发表的。不喜欢读英语的同学,可参阅《经济解释》的卷二与卷三:《供应的行为》与《制度的选择》。
(五)世界各国的政府机构,一般都有类似「新劳动法」第十四条的无固定期的终生雇用的合约安排。但政府机构一般不是私营的,既非牟利,也不是做生意或产出可以在市场出售的商品。尽管如此,按章工作的政府公务员也往往因为有铁饭碗的保护而变得工作散漫了。因为有工会的存在,欧洲某些国家的某些私营机构有铁饭碗的合约安排,劣绩明确。我不明白,中国的经改今天有大成,一个主要原因是粉碎了当年「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的铁饭碗,为什么这次新劳动法的推出,又把铁饭碗搬回来?不一样,但杀伤力类同也。希望北京的朋友知道,中国人多地少,没有资格仿效西方的人少地多的奢侈政策。
(六)当我翻阅新劳动法例之际,脑子不断地想着雇用员工的老板会怎样应对。会炒人吗?炒哪一种?可以炒后再聘吗?会采用两家或以上的公司把员工调来调去吗?会大幅减薪而转用分红合约吗?也不断地想着面对第十四条的十年关头的员工会怎样应对。已经成家立室,要不要在被炒前抢先另谋高就呢?还是多擦老板的鞋?开个小店子,自己雇用自己,会不会是较为安全的家庭保障呢?
是的,新劳动法可以有数之不尽的阐释,不容易肯定,而这样一来,劳动市场的交易费用急升无可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家面对的有两方面的选择。其一是该法写得或管得下无对策,使我想到《地球停顿记》*那套旧科幻电影,经改会停顿下来。其二是政府上头或管或不管,阐释变化多端,那么在交易费用急升下,律师发达可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