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ca+n1+na
c2+cb+n2+nb
我们知道,无论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的再生产,c1和ca都是全部用于一部类自身的生产消费,那是一部类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或生产性服务的补偿。在简单再生产时,n1+na全部用于第二部类的补偿,其中一部分是物质性补偿,另一部分是非物质性补偿,此时n1+na=c2+cb。在扩大再生产时,(n1+na)-(c2+cb)之差用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积累。那末,非生产部门所需要的劳动的物质或非物质条件来源于那里呢?因为非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不以价值商品的形式体现,不以商品或类商品形式和社会劳动的其他部门进行交换,而是来源于所谓再分配;但是,这种再分配必须体现为再生产表式中的相应部分。也就是,第一部类n1+na的相应部分,无论从价值量还是从实物量或服务效果讲,其实都是为社会的非生产部门生产的。同时,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补偿及积累均必须继续正常地进行。
由此得到结论:由于社会的非生产部门同样需要广义的生产资料,所以即使社会仅只维持简单再生产,n1+na之和也必须大于c1+cb之和,两者的差额就是每年给予非生产部门的生产资料。在社会再生产取扩大态势时,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及生产性服务成果,除了满足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积累,也必须额外再多生产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性服务成果,以满足非生产部门的相应需要。即必须额外地增大(n1+na)-(c2+cb)之差,这是和各生产部门不同的另一种形式的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消耗和积累。
我们上面所举,并入物质生产部门以后的社会再生产基本比例表式如下:
其中c1/n1=c2/n2=4,ca/na=cb/nb=1.5。现在加上新的条件。假定,社会非生产部门表示劳动物质条件和劳动者基本关系的c/n比值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相同即等于1.5/1,非生产部门从业的劳动者数量等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一半即等于125,此时非生产部门每年消耗生产资料187.5,非物质生产部门在一、二部类的分布量仍假定不变。△n1=187.5÷=37.5,
n1=2012.5+37.5=2050。两大部类的再生产比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