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要提一点是要解放医生,人们说,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依附于政府,而工人是依附于企业的。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留下来的医疗体制,医生完全是依附于医院的。一个医生如果他在某医院上班,他进行诊疗活动就是合法的,一旦他离开医院,他进行诊疗活动就是非法的。显然这不是因为这个医生工作能力上不同,而是医生行医的权力是依附于医院的。就是说医生行医的权力不是基于他的技术原因,而是他依附于某个医院。
据说,在美国,取得医生执照是相当困难的,一旦取得医师资格,再开诊所就很容易。在我国则相反,取得医师资格很容易,但有了医师资格要开一个诊所则很困难。美国的管理是“人本位”管理,而我们则是“院本位”,由于“院本位”,我们的医师资格标准要低,否则很多在院的“医师”无法取得资格证书,但办医院的门槛要高,否则,竞争会影响国有医院的利润。
很多人都说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技术性,我看不尽然。电脑是高科技的产品,但电脑的价格就符合市场规律,价格不断下降,而且不需要高深的知识,我一样可以方便地使用它。可见“技术性”的东西并非就不符合市场规律,如果没有不当的政策,没有人为的扭曲,医疗行业没有理由不受市场规律的影响。
现在医院的收费名目烦多,可唯独没有独立反映医生劳动的收费项目,在这样的收费体系下,医生对医院的贡献和他的收入就与医院的整体收入捆绑在一起,进一步通过药品、收费国家定价制度又与医药代表捆绑在一起,医生要想增加收入就必须开大处方,开检查。在这些大处方,检查中医生所得的比例很少,绝大部分被依附于医疗系统的各种环节侵占了,比如医院的沉员、医药代表等等,凭良心说,我们不应当亏待医生,要成就一个好医生所付出的努力是相当大的,我们应当让医生堂堂正正地拿。所以我建议设一个医生处置费收费项目,由病人直接向医生支付,不经过医院的财务帐,唯一的要求是医生必须明码票价,就是在医生办公桌上摆上一个牌子标上:小病多少元,大病多少元,疑难病多少元。这些小病、大病的界定可以卫生部门出一个表单,病人不一定懂,但那样问题不大,因为一个人,今天在这个医生那里看感冒多少钱,明天在那个医生那里看感冒多少钱,病人是清楚的,他是能够比较谁收费高,谁收费低,病人就知道选择医师,医生的收费自然会受到限制。至于疑难病,这时病人注重的往往不是医生收多少处置费,而是这个医生能不能治好他的病,这是说,有这种能力的医生病人多出钱也乐意,医生多收也合理,不应当用政策干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