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汉
近些年来,老百姓对我国电信运营商的垄断经营多有非议,从月租费、双向收费到手机漫游费等,无不成为移动运营商的不义之财。这次信息产业部和发改委联合组织手机漫游费的降价听证会,揭开了对电信运营商运营价值回归的序幕。因此受到广大手机用户的深切关注。媒体对此更是议论纷纷。
但是,从各媒体报道的百姓对这次手机漫游费降价方案的反映来看,我觉得很多的反应有些过激和不且实际。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次听证会仅仅是针对手机漫游费的降价来进行的,因此它不会涉及到手机基本话费、月租费和长途费等的资费调整。所以,企图将这次听证会能够一次性地解决全部移动话费收费不合理问题的奢望是不现实的。但是,不可否认,这次漫游费的调整已经为从根本上解决电信不合理收费问题,开了一个好头。
既然是对手机漫游的收费进行调整,我们就必须了解现行的手机漫游费的收取方式。现行的手机漫游的收费方式是:基本通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具体的说来就是,当你的手机离开手机注册地(比如,北京的手机在济南使用),那么,你的一次通话费用将包括如下三部分:1.基本通话费(后付费0.4元,预付费0.6元);2.漫游接入费0.2元,3.长途费每6秒0.07元。其中,长途费,包括手机接听所有的被叫以及使用了长途线路的主叫。主叫漫游地(济南)当地的电话时,不收取长途费(因为没有占用长途线路)。
不难看出,在移动运营商收取的这三部分漫游收费中,第一部分“基本通话费”不属于我们这次降价听证会讨论的问题;第二部分,漫游接入费正是听证会的主题;而第三部分虽然不是听证会讨论的主题,但是,在“漫游”过程中,是否产生了长途费用,以及长途费用如何计算确是可以讨论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看听证会推出的两个方案:
方案一:
取消0.2元“漫游接入费”,只收取基本通话费+长途费。其中:基本通话费:后付费0.4元/分钟、预付费0.6元/分钟;长途费:每6秒0.07元。
方案二:
将基本通话费和长途费混合,给出一个简单明确的收费方式:主叫:0.7元/分钟,被叫:0.3元/分钟。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
从以上两个方案中我们不难看出:方案一就是简单地取消了原来收取的漫游接入费,而方案二则是进一步考虑了长途费的计算问题和单向收费问题。明显的,方案二中被叫0.3元/分钟的收费已经低于本地通话费的上限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价格倒挂了(即:漫游收费低于本地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