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上来看,第二种方案对用户更有利一些,收费也更明确、清晰。但是,第二种方案明显更有利于漫游的手机用户做被叫:不论是否占用长途线路都不用额外缴费。但这种“便宜”是以多收取主叫费用换来的:漫游手机即使主叫漫游地当地电话,也要按0.7元/分钟来缴费----这比现在收取漫游费还要高。所以难怪有人指责新的方案是“变相涨价”。运营商的这种背着抱着一般沉的方案,不知广大用户是否领情。被叫多的用户占了便宜,而主叫多的用户则吃了亏。而在今天不沾光就是吃亏了的世风之下下,吃了亏的人是肯定要叫的。
其实,我们有必要再来研究一下手机漫游过程中长途线路的占用和计费问题。还是以北京的手机漫游到济南为例。手机作为主叫时,是否占用了长途线路是很清楚的:你拨打济南的电话没有占用长途线路,你拨打济南以外(包括北京)的电话都要占用长途线路。而手机做为被叫时,由于你手机的注册地在北京,所以,除特殊情况外,你接听的电话都会从北京转接到济南来,从而占用长途线路。如果本着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手机漫游收取长途费也是应该的。但是,这个费用是按照每秒0.07元的标准收费,还是按照更便宜的ip电话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确实值得讨论的。所以,我觉得,在讨论降低手机漫游费的时候,如何计算长途费的标准,应该是讨论的重点所在。
很多手机用户根本不去考虑资费收取的来龙去脉,对于手机漫游资费的降价,没有搞清楚现行收费政策的不合理所在,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认为资费越低越好。其实,我也希望手机的费用越便宜越好,但是,这是不现实。
对于官方提出的这两个降价方案,我认为,虽然有些地方(比如长途取费问题)还值得探讨,但是整个方案基本上还是靠谱的。并不是像一些媒体的报道那样,“降价方案太复杂”。只要我们了解了现行的漫游费的取费方法,正确理解两个降价方案是不难的事情。如果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连这两个方案都“看不懂”的话,那么,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参加听证会了,赶紧换人吧。
更为可笑的是,有些人居然提出要公布漫游费的成本。说这话的人可能根本就没有了解现行漫游费标准的来龙去脉和降价方案的实质。漫游费降价“方案一”已经明确表明取消了原本收取0.2元/分钟的漫游接入费,就表明漫游接入是没有成本的,你现在还要人家公布“成本”,岂不是放了马后炮。让这种人去参加听证会,只怕是要让人贻笑大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