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臣:论悲剧的理性意味与社会道德的进步
内容摘要:悲剧艺术是哲学的艺术。王国维积极主张文学的悲剧精神,他认为悲剧的精神实质是:作品必须表现人生的痛苦并示以解脱之精神,或者表现主人翁面对苦难时的抗争精神,即“主人翁之意志”1[P75]。他坚持主张人的解脱精神和人的主体精神的辩证统一。这种统一所体现出来的形而上的理性因素具有多层面性,既有对人的本体层面的思索,也有对人的认识层面的反思,还有对以人为中心的现实关系的伦理层面的观照。与此对应的是,我们发现无论是中国古典悲剧,还是西方古典悲剧,都是追求历史的进步与道德的进步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就是悲剧所具有的巨大历史作用。本文从本体、认识、伦理等层面通过悲剧的理性意味对这两种统一进行考察。
关键词:悲剧;精神实质;理性意味;伦理道德;社会进步
一、
悲剧艺术是哲学的艺术,悲剧人物的生命激情与生命历程的展开受制于理性控制,它所体现的悲剧意味总要交织着某种形而上的理性因素.悲剧之所以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艺术的“最高阶段和冠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悲剧作品包含哲人们无不津津乐道、苦苦求索的人生哲理,让人们从中领悟到深邃的生命价值及其存在意义,获取强化人生理想、价值的经验模式和生命激情。这种交织着理性意味的悲剧既展示了它的精神内涵又强调了它的巨大社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