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解张铭清的疑与惑

作者:韩和元 | 原创 | 2008-10-25 18:42 | 投票
标签: 民主 台独 法制 张铭清 

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21日晚上在大天后宫措辞强硬地公开谴责暴力;他还指出,希望他个人的牺牲可以换取海协会长陈云林赴台访问时安全更有保障,希望暴力到此为止。稍早,国民党中常委谢龙介代表党主席吴伯雄前往探视,谢龙介转述张铭清的说法表示,他很确定自己遭人推倒,也很疑惑“台湾不是很民主吗?”,对自己遭暴力相向感到十分错愕。

 

法制和民主从来就是两码事:

张铭清提了个好问题,事实上,我们常常使用的名词,往往也就是我们不甚了解的名词。 “民主”和“法制”就是如此。就象我们的张铭清一样,以为民主与法制不可分,甚至认为二者本就是一码事。这样的认识显然是一种错误的解读。事实上法制和民主从来就是两码事情。民主和法制应对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问题。

谈到民主,那么其相应的‘求’是:“谁来行使社会的公权力?”对于这个问题,民主所给出的‘解’是:公权力属于全体公民。但,这个问题并没有深入到公共权力的范围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是决定这种权力的主体性,也就是说,这种权力最终的归属到底属于谁。民主国家强调的是公共权力属于一切公民,这些公民可以借所有的社会立法来行使他们应该拥有的主权。

但,法制所要求解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法律代表了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民主国家的法制讲求的是无论是谁,不管他掌不握掌握公共权力,他都要严格的遵守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的法律,并且在这些已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确正如张铭清犯的错误一样,在一般人心目中已经把民主和法制混为一谈了。并且实在的说,在这个时代还在真没有那一种混淆比这一种混淆更大的。

纯粹就慨念和制度来说,民主和法制二者之间并没有一个相应的关联。但现在很多人却误以为只要得了民主,也就得了法制,公共权力是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而不是仅仅只由一小部分各种形式的贵族或者官僚来把持,那么这些公民可以借所有的社会立法来行使他们应该拥有的主权-----包括降低税负,包括减少政府规管人民生活和谋生的法例,包括减少政府对社会和市场的限制,从而使人民获得更多的法制上的保障,也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上台湾也正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做的,固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他还做的不够好,不够尽善,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台湾是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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