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工荒”几个关键性学术问题之我见(原创)

作者:陈绪国 | 原创 | 2008-10-26 00:07 | 投票

  

  关于“民工荒”几个关键性学术问题之我见(原创)

  ---试与谌新民等先生商榷

  价值中国环球资讯网 专栏作家陈绪国

  

  去年以来,许多新闻媒体包括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报道东莞市“民工荒”的新闻后,有关专家学者在探讨民工荒问题上,发表了很多中肯的见解与文章,具有前卫性和指导性意义。

  但是,有些问题还是值得商榷,涉及到关键性学术问题时,不能讳疾忌医。主观臆断地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说成是局部性问题,这就构成了学术上的重大分歧。

  所谓“民工荒”,简单地讲,就是某一地区在用人单位招工过程中,普遍感到招收不到所需要的合适人才—主要是民工,而且主要因为劳资双方矛盾加剧、频繁流失人才所形成的长时间的、连锁性的“招民工难”问题。

  这就是说,民工荒是一个普遍现象,不是孤立的个别现象;是社会现象,不是单一的企业或单一的地区现象;其产生的原因,有社会的、企业的和择业者三方面。外因上主要取决于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内因上主要是劳资双方矛盾加剧引起的;而且频繁流失人才,又多次性、连月性的招收不到民工,就形成“民工荒”。

  <<共鸣>>杂志2005年1月号刊登的<<专家求解“民工荒”>>一文中,以谌新民先生为代表发表的学术见解中,有些观点似乎很欠推敲。先看原文:

  我认为,目前所谓的“民工荒”现象,一是它源于改革开放20年来市场机制自行运行的结果……四是这种“荒”,是在农村收入相对利好的情况下相对于民工长期以来收入水平的返流,并非是在沿海地区就业没有了吸引力。可见,所谓“民工荒”现象,实际上就是一定时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农民工这一特定劳动者群体供求失衡的形象概括,是在既定工资水平条件下初级劳动力的供给减少,是局部的暂时的结构性供求失衡。,是对劳动力市场关系的一种反映,它不同于历次经济大起大落对农民的强制遣返,也不是珠三角经济“泡沫”的结果。二是它只在局部地区或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表现出来的短期供求平衡,就全国整体而言,并不存在所谓的“民工荒”问题。三是这次“民工荒”不是总量的“荒”,而主要表现为结构性失衡。从经济区域看,在全国经济大局中,像广州、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且经济转型(升级)比较成功的城市并非存在“民工荒”。从产业类型来看,所谓“民工荒”也主要表现在传统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工业中。从劳动者素质来看,“民工荒”与经济转型过程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供给不足的性质是不同的经济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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