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概念战胜概念

作者:孙景华 | 原创 | 2008-10-05 11:50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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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业来说,标准是面放大镜,能够发现并清除鱼目混珠者,明确并规范“年份酒”游戏规则。欺骗源自制度缺失,而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有赖于行业领先企业负责任的参与。五粮液的“标准”,尽管乃一家之言,但因其破题而引发的争议、产生的影响,将不可避免地催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尽快出台。仅从这一点上看,五粮液何尝不是为白酒行业做了一次有价值的努力。

 

当下流行的“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品牌,一流企业卖标准”,其实就代表着市场竞争已经进入了一个概念的阶段,而标准本就是“年份酒”所有争执的核心。进入这个点,也就进入了“年份酒”领域的核心,形成了茅台与五粮液直接对话的新态势。

 

因此可以这样说,是高度抽象的“概念”,把白酒产业的竞争引入了一个新的竞争状态,而“年份酒”这个新概念的推出,基本上代表着高度抽象的“概念”,可以或具有以下的归纳和创造“概念”的共同特征。

 

第一,它不关注顾客之间的差别,而是从顾客所看重的一些东西中寻找共同点。

 

“共同点”而不是“差异性”,才是创造概念的本质特征,显然的,它与我们之前所接受的营销教育是如此的截然相反,事实上,所谓的差异性,其实是从企业或产品角度来说的差异,而从顾客的角度来说,它们之间的共同点要比差异性更重要。“年份酒”的新概念,就是“酒是陈的好”古老概念的重新演绎,这其中,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显然要大于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假如关注差异性的话,那么,将重新回到白酒行业的高、中、低档的市场变化的老路上去)

 

第二,它并不关注产品的实用功能,而是特别关注顾客的生活方式。

 

它的正式提问,不是基于产品的“它是用来干什么的?”,而是基于顾客的“它代表着怎样的生活方式?”就如同“床是用来睡觉的,手机是用来通话的”一样,假如仅仅是讲究产品使用功能的话,那么,它们之间将没有本质区别,最多,仅仅具有质量上的好与坏的区别,这也是所谓“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的原因所在。手机的小巧,代表着它的方便或便利,而手机的蓝颜色,则代表顾客个性中所喜欢的那一种颜色。相同的产品代表着不同的生活方式,才代表着相同产品的不同。因此,“方便、便利、颜色”等等类似的词语,才代表着用来概括产品的概念性词语,而“通话”仅仅代表着手机这个产品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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