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彰显不可或缺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见证了非公有制经济带来的巨大成就(对于一些浑水摸鱼的现象本文不想多谈),那么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的动因是什么呢?在金融的范围内,肯定存在着非常有效但又非标准的、非正规的融资机制来支持经济增长(Franklin Allen等,2003)。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过去几十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小企业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效果。Anders Isaksson指出,民间金融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归。政府金融抑制政策下的信贷配给和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歧视是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市场不完善、信息约束条件下,正规金融以及金融服务具有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要,使得民营经济对民间金融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
Stiglitzet Weiss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揭示了民间金融生存的内在机理与体制性根源,他们认为民间金融利用了私人相互信息和民间道德规范,构建了看不见的自选择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他根据孟加拉国银行利用非正规群体组织进行信贷机制创新的实践,认为群体贷款的有效性在于连带责任的特征;非正规金融组织背景下的人们彼此相互了解,比金融机构等正规金融组织更有能力相互监督。群体信贷是一种有趣的契约安排,借款人有激励利用掌握的信息自发地形成一个群体,这是个自选择机制,银行是无法模仿的。自选择机制产生了“人以群分的匹配效应”,能改善监督激励(Becker)。EmestAryeetey(1997)对加纳等非洲四国的调查发现,金融自由化对正规金融的深化影响很小,非正规金融依然十分活跃,非正规金融在动员家庭储蓄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内外一些专家认为,由于金融交易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带来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可能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一个根本原因(Townsend,1989;林毅夫等,2003)。相对于公开市场上的标准化合约而言,民间资本市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社区内亲情特征的合约具备更强的解决非对称信息问题的机制,因而能降低融资壁垒,较好地满足那些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因此,大力扶持和发展民间资本市场是中国金融转型过程的一种必然选择。民间金融现象实质上是社会各方利益制衡的结果,其背后体现的仍是人的自利动机与来自各方面的约束条件的不断冲突与融合的过程。
